(约克论坛编译)多伦多房地产市场有这样一种怪现象:一名地产经纪同时代表买家和卖家,可以赚取双份佣金,即双重代理经纪人( double-ending real estate agent)。
一般来说,为了促成交易,经纪人会签署保密协议。虽然这在安省并不合法,但是在大多伦多地区并不少见。
最近,多伦多的一对夫妇就被双重代理经纪人害惨了,他们不仅痛失了心仪的房子,甚至还差点失去了3万定金。
事情还应该从今年4月7日开始说起。
当时,这对夫妇看中了密市的一个公寓,挂牌价是$469,000。这套公寓的卖方经纪人主动提出要代理这对夫妻。简而言之,这位经纪人打算同时代理卖方和卖方,成为双重代理经纪人。
经纪人建议这对夫妻出价高于挂牌价$71,500,这样就可以成功买到房子。36岁的丈夫表示:“他把其他人的offer给了我,就好像是说我出价需要高于这个价格。”
而且,经纪人建议他们放弃所有条件,包括贷款条件和共管物业报告(Status Certificate)。
按照道理讲,在买房过程中,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买家可以通过这些了解到房子的贷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交易的法律纠纷。
为了买到房子,这对夫妻就放弃了这些条件,并且同意给出3万加币不用退还的定金。
就这样,两人觉得已经十拿九稳,肯定能买到心仪的房子。但是事实证明,他们以为的只是他们的一厢情愿。
加拿大房屋贷款保险(CMHC)在处理贷款的时候发现,这个公寓的reserve不够,而且公寓的开发商还面临三宗悬而未决的法律案件。所以,CMHC不同意放款,这个房子没法交易了。
当时,这对夫妻并没有律师。现在他们的律师Rohan Haté表示,经纪人没有告知这对夫妻实情。
5月23日,Haté恐吓称要在安省最高法院告卖方和经纪人。卖方这才同意在庭外和解,只要夫妻俩不讲此事宣扬出去即可。
按照规定,双重代理经理最高可以面临2.5万加币的罚款。安省地产委员会一直在严密关注类似的事情。“这些行为明确违反《地产和商业中介法》以及《道德规范条例》。这种行为不仅没有保护消费者,也损害了消费者对地产行业的信心,以及地产业的声誉。”
但是在此案中卖家签署了保密协议,所以该经纪人并不会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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