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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人物 |桑爱红:司法温度的传递者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08-1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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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



桑爱红,现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在刑事审判一线奋战的22年间,她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维护公平正义。因工作出色,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最美巾帼维权工作者、平安东营建设表现突出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精益求精,做三尺法台的坚守者

她通过不断学习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准确掌握刑事法律和刑事最新政策,坚持以工匠精神潜心雕琢每个案件,从事实认定到证据证明,再到法律适用,她都精钻细研,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审理的刑事案件没有一起因事实证据问题被发回、改判。桑爱红将裁判文书视为与当事人的鲜活对话,通过阐明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的可接受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她撰写的文书格式规范、逻辑严谨、论理充分、法理明晰,2篇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1篇被评为全国法院未成年人保护优秀文书。

司法为民,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法律公正之处在于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作为刑事法官必须匡扶正义、惩恶扬善。”这是桑爱红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她始终坚持的职业操守。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骗取贷款案时,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桑爱红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基础上,反复推敲论证控辩双方意见,判断被告人被指控的关键证据无法认定案件事实,依法改判被告人无罪,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该案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情法交融,做司法温度的传递者

办案过程中,桑爱红注重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心感受当事人的境遇,把“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其中,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告人因担心两个孩子无人照看,申请判缓刑无果后扬言自杀;而死者母亲痛失爱女精神崩溃,坚决要求判处被告人实刑。桑爱红立足各方诉求,一方面对死者母亲耐心听倾诉、细心释法理,会同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从失去至亲的痛苦中走出;另一方面为被告人孩子指定临时监护人、申请事实无人抚养救助金,联系司法社工、志愿者进行跟踪帮扶,最大程度消除其后顾之忧。也正是她的温情办案,让交通意外对两个家庭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守正创新,做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桑爱红借助法治副校长平台广泛开展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校园法治讲座85次、邀请师生旁听庭审23次、举办模拟法庭12次,受教育学生达30余万人次。她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到每个涉未案件办理全过程,千方百计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逐人制定帮教措施,落实前科封存制度,帮助他们重启人生,目前已帮助16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学校或走上工作岗位,为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补贴政策,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她立足审判职能,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体系建设,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倾心打造“营向未来”1+6少审品牌矩阵,指导推动市、县两级法院实现“两站一室”全覆盖,推动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2017年至2023年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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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中院
编辑:马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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