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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呐喊是知识分子的责任

硕士博士读书会  · 公众号  · 历史  · 2017-04-13 22:31

正文

与我们同行的人,比我们要到达的地方更重要。




导语:


在一个社会中,知识分子就是起到两种作用,一种是掌权的知识分子,他们现在在当官;另一种就是不掌权的知识分子。这两种都要有,我只能起到我们这方面的作用。你进得要是太快的话,可能就被别人反对掉了。只有进一步,妥协一些;再进一步,再妥协一些。


江平说,我比较欣赏的是,新闻管理应该从社会的正面效果和负面效果的角度来看。

一、我的"呐喊"有四层意思

新京报:《我所能做的是呐喊》这个书名十分低调,这是否与你过去所受挫折有关?

江平:其实,这本书的出版不是我主动提出来的,是法律出版社想搞一个法学家讲演集,我的讲演很多,这本书选了一些,有些选得很好,有的选得一般。这个书名是我说过的一句话,倒不是和我受过的挫折有关。我用"呐喊"这个词有四层意思。

第一,从我的职业身份来看,我是一个搞教育的,教授就应该喊出自己的声音,有自己的理念和观念。做官的有做官的理念,教授有教授的理念。知识分子没有别的,有一张嘴,有嘴就要说话,发出自己的声音来。

第二,你可以理解,用"呐喊"这个词,就是说要有声音,有自己独立的声音。我们国家舆论还不是那么畅通,要让老百姓有发言的权利。能够发出他的声音,表示他的意见的自由。应该说,中国这一点还是有些欠缺。如果老百姓的意见不能充分表达出来,不同的意见,不同的声音不能表达出来,这是很不正常的。另外,人们的声音不应该被压制,那样情况只会更糟糕。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时代都需要人们喊出自己的声音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不同的声音,而只是一种声音,那只能证明危机被掩盖下来了,很有可能会爆发。

新京报:那么,另两层意思又是怎样的?

江平:第三,从法治的角度来说,我所做的就是为了法治而奋斗,学校的学生让我为返校20周年题词的时候,我题了"法治天下"四个字。我们搞法治的人,惟一的理想就是能够法治天下,天下真能够按照法治的理念去构建。但是,现在的情况跟我们法治的理想还是离了很远。我想,法治与市场经济必须联系在一起。市场经济是经济上的自由、平等、民主,就现在的情况来说,我们的法治差了很多。基本还是人治为主。法治应该是人治的对立面。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应该更多地为法治去呐喊,去呼吁。

第四,这本书出版还有一个历史的大背景,就是我们的改革开放大争论。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呐喊实际上也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呐喊,为中国的思想解放呐喊。我认为,中国现在仍然需要有思想解放运动。因此,也就需要有人去多呼吁。

二、我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学家

新京报:你1979年就开了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当时就已经预见到了法治在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吗?

江平:某些地方的思想启蒙,1978、1979年要比现在还要好。就当时的情形来说,开这样的课并不是特别的大逆不道。因为改革开放就是向西方国家学习,而不仅仅是引进西方的资本。我讲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不冠以批判的名称,在当时已经是被允许的了,只不过是做早做晚的问题。虽然有人看不惯,但称不上有多大的风险。因为当时提出改革开放,学习外国的东西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从法律制度来说,我们主要是学习西方的东西,这一条要特别强调。我们所讲的法治,是指现代法治精神的法治,要跟国际潮流接轨的法治观念,是普世性的法治。

新京报:从后来的结果来看,你当初的教学目的是否达到了?

江平:我认为基本上是达到了。因为我们现在所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观念都已经改变了。我对自己感到最欣慰的是,我始终认为,我所倡导的理念也好,这是规律性的,谁也改变不了。现在的这些年轻人,大大超出我们那时候的境界,我们所感觉到的这些东西。法学界里面"左"的东西,不像哲学界,不像经济学界,法学界现在主流学者的思想,没有那么多人主张恢复一些旧的东西。这和其他的社会科学界不太一样。

新京报:你曾经谈到过法律人的使命和责任,你这一代人主要致力的是什么问题?

江平:我们这一代人的特点就是,没有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搞得那么深,我在《七十自述》里面曾经讲过,我在本质上不是一个法学家,也就是这个道理。因为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并不是把法律某一个方面的著作搞得那么深,那么透,更多的是在树立一个新的法律的理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把这个观念扭转过来,整个法律建立在现代的、世界各国共有的东西上,这是我们这一代人最根本的使命,而不是在某一个具体的法律领域,搞出很深的著作。

新京报:也就是说,把作为政治工具的法律解放出来,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有自身的规律和属性,而不是奴仆。

江平:对,也可以这么说,把法律变成了国家政治生活中一种不可缺少的因素,治国的规则。这很重要。美国建国二百多年为什么一直比较稳定?就是因为它有宪法。再具体来说,在总统里面,一多半的人都是学法律的,在议员里面,很多人都是在法治精神下培养出来的。所以,他当了总统,大家有一条共同的规则。

新京报:而且,即使是克林顿这样的国家元首必须严格遵守。

江平:所以我们必须得有自己的一套规则。国外的法治精神已经融化在他的血液中了,他做事就是按照这个规则。我们这一代法律人,所追求的就是这么一个东西。

三、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不可逆转

新京报:你的呐喊既可能是有效的,也可能会出现"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的情况,在呐喊的过程中,你感到最痛苦的是什么?

江平:我在法治建设中有两件事情受到的阻碍比较大。当时在外地搞了一个会,我们说了一些自己的意见。后来,被说成是超格的了,这是很难设想的。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呐喊怎么行?这个事情是非常可怕的。

另外就是有一件事我们认为这个事情是违法的,虽然最后上级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处理还算比较好,但也有一些非议。从这两个事情来看,我是在无声中喊出一点声音来。从这点来说,是有无奈之感。在这种沉闷的空气里面,总得有人喊几句吧。

新京报:你的呐喊遭遇挫折,这对于一个要发言的人来说是很痛苦的,但是,你仍然继续保持了呐喊的姿态。那么,支撑你的信念是什么?

江平:支撑我的信念就是最简单的那个东西,我始终认为,中国走向法治,走向民主,这是谁也不能改变的潮流。比起我们经历的"反右"、"文革",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年代了。再回到集体化时代也是不可能了。

第二个维持我的信念就是,中国的民主进程,法治进程必然是长期的。所以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但也不是那种天真的乐观,因为这个进程会很缓慢。

我的思想为什么和吴敬琏教授比较志同道合呢?一方面我们坚持了民主政治的理念,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我们又寻求在现有体制中尽量完善。在这种情况下,我说了,能够起到一些促进作用,我会很高兴;没有被接纳,也可以理解。

在一个社会中,知识分子就是起到两种作用,一种是掌权的知识分子,他们现在在当官;另一种就是不掌权的知识分子。这两种都要有,我只能起到我们这方面的作用。

新京报:你多次提到,中国的法治建设是进两步,退一步,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为什么会这样?

江平:根本原因在于,阻碍改革的力量还相当强大。拿政府行政体制的改革来说,每一次改革取消了那么多部,都是进展了,往前推动了。然后呢,还有很多遗留问题。这个人的级别怎么办,那个人的待遇怎么安排,每个部又变相地充满一些。但是,总的来说,它还是往前进。

你要是比起我们那个时候的部来说,那时有多少个部啊。行政改革到今天,机构终究是精简多了。但是,精简里面又不断扩编。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做这种事情的阻力非常大。你往前推的时候就很难,就有很多阻力。当你推进去了一步,或许要照顾到现有政治环境下利益的均衡,那么就必然有一些妥协。

这就是说,你进得要是太快的话,可能就被别人反对掉了。只有进一步,妥协一些;再进一步,再妥协一些。不可能设想任何东西都是笔直的永远不断的往前进,这不太可能。所以,前进和妥协,改革和妥协都是正常的。从立法来说也是这样。比如,法律里面规定前进一步,但同时又会出现一些妥协。

四、实践不应该脱离正确的理论

新京报:你以自己的行动在履行自己的使命,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在这种实践过程中,你考虑最多的是什么?

江平:我现在有一个好处。第一,我常常讲,我没有官方的背景了。如果我当校长,我还要考虑到校长说话的身份;如果我担任人大的职务,我还要考虑到这种身份。这些我现在全没有了。作为教授,我比较自由。第二,我现在作为比较资深一点的教授,相对而言风险也比较少一点。一句话来说,现在已经不是过去的政治环境了。过去的政治环境,说句话我得考虑会不会戴上右派的帽子,得考虑会不会被抓进牢房,没有经历过去的人,是不会了解到这一点的,有些话说出来得冒着生命危险。现在没有这些忧虑了。这点对我们来说是比较宽慰的。你也知道,我现在到处讲课,或者讲专业课,或者讲其他方面。这对我来说是最好的。只要我认为,我的良知,我的良心告诉我应该怎么去做,我就不会违背。我说了。至于我能够做到多少,这不是我所能够决定的。因为我不是"在朝",不是在官位上。我也很难想像,我说的话必须怎么样。我也不认为我说的话能够马上做到,我也并不认为我所说的话就都对。我的良知告诉我应该怎么去做,我就努力去做。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知识分子的使命。

新京报:你认为,现在年轻一代法律人的使命是什么?作为一个法学前辈,你对他们有着怎样的期待?

江平:我始终认为,法律人应该更多地把法治理念付诸行动。法官,就要做好法官的职责,要把现在的理念在你所经手的每一个案子里面体现出来;你是一个立法者,你就要把这样的理念在你每制定的一个法律中体现出来。因为现在学法律的人,经过四年的本科培养,再加上三年的硕士也好,有的再加上三年的博士,他所学的东西已经都是现代法治理念里面的东西。但是现在一碰到实际,有的人就放弃了这些。这是个最大的问题。所以,有的人的理论认为,学校讲的都是理论,中国的实际跟理论是脱节的。我常常问,中国的实际和理论脱节,究竟是正确的理论脱离错误的实际呢,还是正确的实际脱离错误的理论?我认为,这两种情况可能都有,但是,最根本的,还是实践脱离了正确的理论。

有些事情,在现实中见怪不怪,没有一所大学会教给学生这样的东西。可是,现实中这种现象时有发生。我们现在恰恰有许多人,一到了实践,就被一些错误的东西所影响,被中国的人际关系,各种违法的现象所纠缠,为自己的退缩找到了借口。不敢坚持以自己应该学到的法律理念来改变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往往是妥协,往往同流合污,有的到最后与自己所学的应当掌握的法律精神不一样,甚至是背道而驰。这一点是很悲哀的。所以我说,还是应当坚持这些我们应当坚持的法律理念来办事更好。

五、法律人很容易和现实相冲突

新京报:谈到法律,我们经常会想到法国的法庭在德雷福斯案件中,对左拉进行了不公平的审判,当整个司法系统不太公正的时候,对于坚持正义和公平的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如果你身处这种处境,你怎么办?

江平:这就像苏格拉底一样。当时,苏格拉底被判死刑,有逃狱的可能,有人让他逃走,他说我不逃,法律是我制定的,既然遇到不公正的裁判在执法,那我也没办法。当然,有人说苏格拉底的选择是迂腐的。我想,这是一个极端的现象,服从还是反抗,我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制度性腐败,那么我可能选择反抗,如果是单独的一个案子,那么我可能采取法律申诉或者别的方法。

新京报:你强调,知识分子应当是国家的脊梁,应该有独立的判断和不同的见解,作为其中之一,你如何看待知识分子和国家、民众之间的关系?

江平:我想这里面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知识分子应当跟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现在我很反对一些知识分子,尤其是一些年轻的知识分子,就是赚钱、享乐、只考虑小家庭。应该看到,我们国家这几十年来是多灾多难的,而且现在还是多灾多难,有很多的问题。中国将来到底走向何处,将来能不能稳定,有长足的进步。……对我们这代人来说,过去,国家是那样一种情况,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直到现在,国家才真正开始走向富强。总结起来无非是一句话,知识分子终究有一个命运的概念。家事国事天下事,终究会关心,你和这个命运终究联系在一起。我想,这一点恐怕是知识分子挥之不去的感情。我有个地方讲了,这可能是知识分子的弱点。要是这些事情都不关心,我大概也不会被划为右派了。因为关心,过去老爱发表一点意见,所以容易成为异己分子。我认为,应当把所学的专业,跟国家将来走向何处去,如何使我们的国家更好发展联系到一起。

七届人大的时候,有人曾经说过一句话,你们学法律的人,如果要坚持下去,最后必然要和现实之间产生冲突。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因为学法律的人最后就要问,这个合不合乎法治的原则,那个合不合乎法治的原则。也许瞧来瞧去,就会发现中国现在一些东西不符合法治的原则。如果再问下去,就必然会和现实制度发生冲突。所以,学法律的人最大的悲哀也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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