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端宏斌
今天上午
11
点,北京西城区一小学内发生伤害学生事件,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男,
49
岁,黑龙江人。由于工作调动问题,贾某某同学校产生纠纷,继而引发不满情绪。为发泄不满,他手持日常工作用的手锤,在课间击打多名学生头部,造成
20
多人受伤,其中
3
人伤势严重。
下面是今天现场的一些图片和聊天截图:
我们发现,类似这样的自杀式攻击行为可以说屡见不鲜,光去年就发生了
4
起,分别是:
2018
年
11
月
22
日,韩某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校门前,故意冲撞学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
6
人死亡,
17
人受伤。嫌犯韩某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
2018
年
10
月
26
日,巴南区人刘某在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一幼儿园门口持菜刀行凶,致做早操返回教室途中
14
名学生受伤。据说原因也是家庭矛盾,导致她悲观厌世,然后随机作案。
2018
年
6
月
28
日,
上海浦北路近桂林西街人行道,嫌疑人黄某持菜刀砍伤
3
名男童及
1
名女性,
2
名男童救治无效死亡
。
据警方公报称,黄某
今年
6
月初来沪,其交代因生活无着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
2018
年
4
月
27
日,
陕西米脂县第三中学校外巷道发生的伤害案件,导致
19
名学生(
14
女
5
男)受伤,死亡
9
人,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受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持匕首杀人。
这些罪犯和传统意义上的罪犯很不一样,传统罪犯主要是谋财害命,而且还会反侦察,干了坏事之后知道要逃跑。而这些选择学生作为目标的罪犯并不图财,而且明知道不可能逃跑,也无所谓。传统罪犯也有仇杀,但讲究的是冤有头、债有主,一般不会乱杀人。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更像是恐怖分子,知道这次是不可能回来了,但还是要去。
好了,我们就要问了,这些人到底是图啥呢?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国外的一些研究。美国的一项研究发现,媒体对于校园枪击案的报道会增加类似事件的发生,大规模暴力事件会
“传染式”扩散,
20%
到
30%
的这类凶杀事件似乎是被“感染”的结果。感染理论的基本假设是暗示性、激情和情绪传播程度的增加导致某些易感人群以相同方式行动。
比如,某个枪手叫大卫
·卡兹,他跑到大街上随机杀了几个人,然后自己被警察击毙,媒体竟然开始深入挖掘大卫·卡兹是怎样一个人,花了大量篇幅来报道枪手的教育、职业、爱好、家庭关系,甚至他的狗是什么品种都要说。对枪手的报道变成了名人报道,他并非是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出名的,他仅仅只是个杀人狂。而他杀人这件事,竟然变成了他自己这辈子最辉煌的“成就”,这就鼓励其他对生活没有希望的“失败者”去模仿他的行为。
在中国,央视新闻
1+1
曾经出过一次严重的新闻事故,河北沧州肃宁县发生特大枪击案,造成群众
2
死
3
伤,公安干警
2
人牺牲、
2
人受伤。在当晚央视新闻频道《新闻
1+1
》节目中,白岩松称公安干警“死亡”(而不是“牺牲”),并提问说“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五十多岁的老汉端起了枪?”。
这种看似客观中立的报道,对其他犯罪分子起到了非常恶劣的暗示。因为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在生活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又认为自己无处诉苦,心里一肚子的怨气无法发泄。现在他看到新闻媒体对杀人嫌犯的深入报道,这让他燃起了希望,他觉得可以通过干一票大的,来获得媒体关注,就算自己死了也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