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改革最常见的是药房托管。药房托管泛指医院把药房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管理或经营,医院通常会获得一定费用补偿。由于药房运行涉及人、财、物和专业服务四个要素,不同地区托管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
托管最初始于2000年,在当时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选择了南京、柳州、西宁等6个城市开展了药房托管试点。但由于医院和托管方在利益分配上难以协调,最终先后自动停止。第二轮托管始于新医改启动,尤其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级医院开始探索药房托管。随着药品零差率政策的扩大,实施药房托管的医院越来越多。
药房托管针对零差率销售政策迂回重建了医药利益链,按照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思路,应在禁止行列。但能否彻底消除以药补医,取决于公立医院筹资机制改革。有的医院是为了生存才启动药房托管。因此,托管作为改革探索阶段的一种现象,一直在争议中前行。
另一种方式是药品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最初受到关注源自上海闵行的区级药品采购改革。与托管后直接获取返利不同,这一改革方法以零库存管理、物流外包、信息化建设为特征,重点在于降低药品管理成本,部分地区还配套实施药品资金的第三方支付。
供应链管理可以盘活药房空间资源,降低药品损耗,解放药师人力,提高药房现代化水平,同时又回避了赤裸裸的利益关系,在政策上显得更为合理。从不同地区试点来看,这一方式可降低药品管理成本约4~5个百分点。但由于其功能主要在降成本上,对医疗机构的经济支持能力不够,因此虽受好评但推广面不大。部分地区在供应链管理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药品团购试点,对这一改革模式的潜力进行进一步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