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民谣在路上
像音符一样苏醒,整片天空做背景,背起行囊的这个剪影,旅程孤独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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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战争中只是一头家畜,在你的目光里我也同样如此 | 民谣故事

民谣在路上  · 公众号  · 音乐  · 2018-02-01 21:00

正文



● ● ●


【  昔  央  ' 音  乐  故  事  】


1.

宋翊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刚从浴室出来,加湿器的声音小到几乎听不到,小份沙拉安静等在饭桌上,等我过去享用。

他的语气听起来急不可耐,“你在哪里?去提案的时候出了一些问题,我必须当面和你讨论一下”。我不疾不徐报上地址,然后听到电话那段传来引擎发动的声音。

在最短的时间内拾掇好自己,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我已经准备好了最礼貌疏离的微笑。宋翊进门、换鞋,拿起桌上的牛奶喝了一口,熟悉得就像在自己家,可这分明是他第一次来。

案子的ppt的确有些问题,倒也没到他解决不了的地步。但此刻我还是掏出电脑在书桌旁耐心的修改起来,他坐在床沿,有一搭没一搭和我唠着闲嗑,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不出十分钟他就坐不住了,男士香水的气味从身后围堵过来,他的大掌轻轻放置在我点击鼠标的小手上,声音低沉,“你想我吗”?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轻轻发问,“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像普通朋友那样相处”?

宋翊很快得体地收回自己的手,再度坐回床沿,语气里满是坦诚,“当然可以啊,那我先走了,好好办公”。说着起身要走。

手刚按在门把手上,我从身后拥住他。这就是宋翊最聪明又最鸡贼的地方,他总有办法调尽别人的胃口,又让别人坠入他同样的圈套。比如两年不见,他假借工作的名义把我找回来,比如他以开会的名义一次次私下约见我,比如这次,他甚至进入了我的私人空间。

他知道我还想他。

衣裳褪尽,他发出耐人寻味的低吟,同时不忘了问我,“这两年你有没有找过别人”?“没有”。我缩在他胸膛前闷声回答。

他沉默半晌,语气听起来有些失落,“我倒宁可你有过别人,这样我就不用那么在意之前的事了”。这话的潜台词相当于告诉我,“如果你有过别人,我就可以肆无忌惮朝你发起进攻了,因为你已经不是小白兔了”。我不满地狠狠啃了下他的脖子。

一大片红色晕染开来,我突然想起来新闻里那个因为被女友“种草莓”伤及动脉无故死亡的男人,内心窃喜一番。

但很快我就舒服得无暇顾及那么多了,我攀附着他的脖子,眼神迎上去,感受着他比两年前更卖力的“付出”。

2.

第二天我去他公司开会,案子没什么新进展,倒是出现了一点别的小插曲。他的秘书新报了一个项目,因为可操作性存在问题,被他碾压得体无完肤。

秘书洋娃娃般可人的脸上露出委屈的神情,她振振有词,“为什么别人辛辛苦苦熬夜做出来的提案,你总能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否决掉?熬夜很辛苦的啊”。

我坐在对面,内心隐约觉得可能即将上演一出好戏。只是,当时还不觉得这戏跟我有关。

果然,秘书起身借故上厕所,光速离去,会议室的门被摔得砰砰作响。宋翊急得面红耳赤,既没面子,又觉得对方不可理喻,烟点了一根又一根。

半晌,秘书回来。


宋翊咄咄逼问,“你刚才摔门而出什么意思”?秘书很委屈,“我只是觉得自己什么也干不好”。宋翊语气更甚,“你在别的组,你说你跟大家相处不来,后来我把你放在身边手把手教你。再后来你说想进项目部,我也让你来了。现在你告诉我你干不了,那你到底想干嘛”?

秘书突然大哭,“可我觉得自己就是什么也做不好啊”。眼泪有越流越凶的趋势,偌大的会议室里就只有四个人,另外一个闷声不吭,我尴尬地递了片纸巾过去。宋翊中途截过纸巾,甩到会议桌上。

秘书还在低头抽泣,我试图用一个轻松的话题缓和一下气氛,他们依旧在旁若无人的争吵。吵到最后,宋翊开始甩狠话,“既然你什么也干不了,那你走吧,别呆了”。秘书居然真的接茬,“好”。我甚至听到旁边那个员工倒吸一口凉气。

我留意到宋翊孩子气般翻了一个白脸,然后轻轻把纸巾递了过去,语气满是哄骗,“好了,别哭了,晚上请你吃火锅行不行”?只轻轻一句话,秘书破涕为笑,抬起头来。

我一辈子都记得她抬头的那个眼神,里头有崇拜、有迷恋、有小心思得逞后的窃喜。最重要的是,那个眼神我如此熟悉,分明是两年前的我。

只不过,她的眼神里多了几分示弱和讨好罢了。不似我,像锐利的刀,刀刀插向他心口。

3.

两年前我们在同一个项目里。宋翊是总策划,我是执行。案子通过后返回手里,我们反复优化修改。那时候宋翊还处于创业阶段,广告公司规模不大。当时他虽已小有身家,但野心和欲望致使他凡事亲力亲为,拼了命在做功课。

当年他都35岁了,但身上满是少年心气。他从不穿西服打领带,出去应酬的时候不会刻意抬高对方的酒杯,一顶画家帽万年不变挂在脑袋上,底下满是白发。不卑不亢得令人讨厌,但是讲起案子来唾沫横飞的模样总是让甲方对他赞赏有加。

我在他身上学到无数东西。那一年我23岁,刚出社会。他精明能干、

进退有度、行事有方、知理知节,我觉得他说什么都是对的。那会看他的眼神里满是崇拜和欣赏,我相信他一定有所觉察。

我们经常一起讨论案子,有时候是在咖啡厅,有时候在公司会议室,熬夜的时候在甲方公司附近的酒店。外卖来了,宋翊丝毫不顾及下属探究的目光,顺手夹起一片三文鱼塞到我嘴里。

他的助理过来我们所在的酒店拿文件,他光着上身躺在床上,我衣衫不整坐在办公桌旁。门一关,室内一片昏暗,满是某种液体的味道,床榻再次凹陷出一个很深的角来。

宋翊对自己非常有自信,他这么好,我没理由不喜欢他。何况是一个刚出社会的小毛丫头,遇到一个什么都懂又肯耐心教自己为人处事的前辈,这个前辈若是想对自己做点什么,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于是我们从一开始的拉手,转变成后来的抱抱、合衣而眠,再到最后演变成干柴烈火。他35岁的身体有些松弛了,他温柔的大手在我光滑的背脊上滑来滑去。他很温柔,让我第一次的体验不至于太糟糕。

他说,你让我繁殖出爱情。他用了“繁殖”这个词,多么贴切。

那段合作只持续了短短两个月,走的时候我给他写长达10页厚厚的长信。信里没有疑问、没有质疑,有的只是我对他纯纯的爱情,和我这两个月的痛苦与挣扎。最后我说,宋翊,我想我要走了,我的道德感抵达到一个临界值。我觉得喘不过气来。我怕我会死。

我在他心里是个聪明女孩,但我用到了“死”这个字眼,我想他被我吓坏了。当然,他永远不会觉得招惹我这件事错了。他只是害怕自己承担不起后果了。

他没回应我,只是让助理派车送我去机场,我拒绝了。


未完待续,下周四见


专栏作者



昔央

新浪微博@昔央

微信公号《夕阳下的武士》(id:hyydnsz)


作家,编剧

【民谣在路上】专栏作者,【One】热门作者

关于小说家的唯一道德

就是吃下这个世界的噩梦


民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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