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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管局开4.2亿罚单!因企业无证经营电信业务

5G新知  · 公众号  ·  · 2019-09-10 07:08

正文

近期,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公告, 上海两公司因无证经营电信业务被行政处罚 。其中上海莹嘉科技有限公司 被依法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5亿、罚款3.15亿,合计4.2亿 ,该数字创下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的最高额罚款记录。


处罚详情

案件

名称

关于上海莹嘉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电信业务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通信罚202019第0010号

处罚事由: 上海莹嘉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 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处罚结果:

(一)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043,296元(壹亿零伍佰零肆万叁仟贰佰玖拾陆元);

(三)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315,129,888元(叁亿壹仟伍佰壹拾贰万玖仟捌佰捌拾捌元)。


案件

名称

关于上海倍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经营电信业务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通信罚202019第0011号

处罚事由 :上海倍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处罚结果

(一)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94,874.19元(壹佰柒拾玖万肆仟捌佰柒拾肆元壹角玖分);

(三) 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5,384,622.57元 (伍佰叁拾捌万肆仟陆佰贰拾贰元伍角柒分)



行政处罚截图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表明该行政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


第七条第三款“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或者有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行为,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



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

巨额处罚早有预告?


2017年1月,工信部就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对IDC业务、ISP业务和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

《通知》明确提出杜绝提供IDC、ISP、CDN业务的企业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0 1
无证经营

即企业未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当地擅自开展IDC、ISP、CDN等业务。


0 2
超地域范围经营

即企业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地域不包括本地区,却在当地部署IDC机房及服务器,开展ISP接入服务等。


0 3
超业务范围经营

即企业持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超出许可的业务种类在当地开展IDC、ISP、CDN等业务。


0 4
转租转让经营许可证

即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技术合作等名义向无证企业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提供资质或资源等的违规行为。


《通知》同时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自查、整改以下问题;

1

网络接入资源管理不到位问题。 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强线路资源管理,严格审核租用方资质和用途,不得向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IDC、ISP、CDN等业务的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

2

违规自建或使用非法资源问题 IDC、ISP、CDN企业不得私自建设通信传输设施, 不得使用无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

3

层层转租问题 。IDC、ISP企业不得将其获取的IP地址、带宽等网络接入资源转租给其他企业,用于经营IDC、ISP等业务。

4

违规开展跨境业务问题 。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通知》下发一年后,工信部又于2018年3月下发《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查处违法企业的函》, 主要打击“自建传输网络、层层转租带宽、开展跨境经营”三种违法行为 。但是由于行动开展以来,并未有大规模打击和严重处罚,因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很多企业仍然在观望。


去年底,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落实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清理规范工作,在专项行动中约谈处理37家企业,并对拒不配合检查的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今年7月末,业内突然流传“有涉嫌违规自建网络从事电信经营的企业将接到通信管理部门开出的巨额罚单”的消息,并表示“按照经营额三倍到五倍罚款,有些罚单可能是高达数亿的一个天文数字”。 时间过去一个多月,如今来自上海的巨额罚单真的落地,也可见此前新闻“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本次4亿罚单的开出,是仅限上海地区的“孤独两枝”,还是在全国大范围严厉打击的前奏,目前尚不明朗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蓬勃发展,我国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作为主管部门不会坐视其一直无序发展下去,规范市场秩序的行为也不会仅此一例。



【盘点】33份智慧灯杆/5G智慧灯杆相关政策一览(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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