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HWH340
片
是
PARP
抑制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单独或联合治疗
BRCA
突变或缺失以及
PARP
酶过度表达的恶性实体瘤。
2.
试验目的
评价重组抗
EGFR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LR004)
在实体瘤患者中单剂量及多剂量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其最大耐受剂量(
MTD
)和剂量限制性毒性(
DLT
)。评价
LR004
在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
LR004
在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初步观察
LR004
单药治疗实体瘤患者的疗效。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I
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30-66
人
4.
入选标准
1
经组织学和
/
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的实体瘤患者
2
经常规治疗无效或缺乏有效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3
年龄大于等于
18
岁,小于等于
70
岁
4
预计生存期≥
6
个月
5
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心、肺、肝、肾等器官和骨髓功能基本正常,入选前
14
天内,实验室数值在下列范围内(未使用生长因子或输血的状态下):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数(
ANC
)≥
1.5
×
109/L
,血小板(
PLT
)≥
100
×
109/L
,血红蛋白(
Hb
)≥
100 g/L
;肾功能:血清肌酐(
Cr
)≤
1.5
×
ULN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
1.5
×
ULN
,谷丙转氨酶(
AST
)及谷草转氨酶(
ALT
)≤
2.5
×
ULN
(如果肿瘤有肝脏转移,则≤
5
×
ULN
);电解质:检测值(钠、钾、钙)在正常值范围内;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
)≤
1.5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
1.5
×
ULN
6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医学认可的两种有效的避孕措施,有可能怀孕的受试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7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循研究的操作程序及随访检查要求,并同意进行相关基因检测
8
参加连续给药试验受试者肿瘤协作组评分
ECOG
评分≤
2
9
参加连续给药试验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根据
RECIST V1.1
版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5.
排除标准
1
除肿瘤外,合并其他严重的和(或)无法控制的重要脏器或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糖尿病,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筛选前
6
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未控制的高血压,活动性或无法控制的感染,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严重胃肠道疾病,有影响遵循研究程序能力的任何精神疾病;或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和
/
或使患者处于不可接受毒性反应风险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
2
任何之前接受
PARP
抑制剂治疗,包括相关药物临床试验
3 2
周内接受
CYP3A4
和
/
或
CYP2D6
抑制剂患者
4
在进入研究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射治疗、内分泌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中草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
5
在进入研究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使用过其他研究药物
6
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7
乙肝表面抗原(
HBsAg
)阳性,丙型肝炎病毒(
HCV
)抗体阳性,人体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阳性,或梅毒检测阳性
8
有由前期治疗引起的持续存在的毒性反应(≥
CTCAE 2
级),脱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