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上海一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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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条,主题是🧡……

上海一中法院  · 公众号  ·  · 2024-04-16 16:14

正文


织密妇女儿童权益法治“保护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他们有哪些司法新作为?今天(4月16日),在上海一中院院内, 正举行一场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 人民法院报》今天也以《上海一中院:关爱妇女儿童 呵护美好生活》为题 专题报道上海一中院司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举措及成效,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此次开放日,邀请的嘉宾阵容强大, 涵盖多个领域的专家、代表,包括上海市人大代表、静安区曹家渡街道达安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高凌云,上海市政协委员、文汇报特聘首席记者王彦等代表委员,市检一分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夏芳、上海市妇联妇女权益保障部部长陆荣根、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社工工作处处长王丹青等领导以及部分上海一中院特约监督员。



活动伊始,大家跟随着讲解员的脚步,共同参观了上海一中院法制文化长廊、少年圆桌法庭、阳光工作站等体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特色场所。



参观结束后,上海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军,少年家事庭庭长方方和少年家事庭部分干警与嘉宾共同座谈。少年家事庭副庭长潘静波就2023年少年家事庭主要工作向来宾做了介绍,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交流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经验做法,并对上海一中院在妇女儿童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孙军副院长对今后少年家事庭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紧紧围绕高院“政治建设引领”的工作主线,做好少年家事审判,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前置与后延,做好判前、判后的全方位保护,推进诉源治理。

完善沟通机制,探索多元解纷路径

要联合各方力量,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进一步发展好、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纠纷的多元化解。

推进改革创新,构建“三合一”审判机制

要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改革,推进涉未成年人“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体系现代化。







蒋庆琨




少年家事庭

涉少纠纷审判团队

协助负责人

三级高级法官



以下为《人民法院报》

专题报道全文内容

以供参考




婚姻家事纠纷中,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具有一致性、一体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少年审判职能,着眼于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深度参与诉源治理,创新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司法助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法官,以前我说的话都不算,我要和妈妈一起生活,不想和爸爸一起,求求你了”。



视频中,一个小男孩跪在地上,不停地磕着头、泣不成声地说着。 什么原因让一个12岁的孩子作出如此反常的举动?


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法院依法征询孩子的意愿,母亲笃定儿子肯定会选择与自己生活,结果出乎意料,孩子告诉法官:




“妈妈太强势,不尊重我,我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



大惊失色的母亲隔天就将前述视频交至法院,并反复强调孩子之前的表述不准确。


一审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由父亲直接抚养孩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但仍未意识到其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的不足。


少年家事庭法官征询未成年人意见

图:姚燕闻


上海一中院以人民法院决定书的形式向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经指导,母亲转变了教育理念,认同应当给予孩子更多的尊重和自我空间,希望仍由其直接抚养孩子,也愿意积极配合父亲探望孩子。基于母亲观念和态度的转变,最终双方就孩子抚养及探望达成调解。


父母是儿童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父母的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对儿童品格的养成、三观的树立有着最直接、最深远的影响。在涉未成年人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中,上海一中院对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诉前排查摸底、诉中强化指导、案后回访反馈,推广全流程、闭环式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建立法官指导、学校配合、专业人员参与、社会团体协同的联动机制,形成全角度、立体式、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体系,以传播正确教育理念,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官,我们两个都是身患大病的老人,看病需要花很多钱,小两口离婚时,判给女方那么多钱,我们咽不下这口气”


这是一起简单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但作为上诉人的两位老人情绪异常激动,事情并不简单。原来,两位老人的儿子陈某与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给陈某与杨某共同购房,两位老人出资170万元。在陈某与杨某两人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该笔170万元系两位老人即陈某父母对小夫妻的赠与。现两位老人起诉,要求撤销赠与。一审判决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不服,提起上诉。



“法官,小儿子跟我一起生活,过几天就是小儿子的生日,我想把和爸爸生活的哥哥接过来一起,他们不回应,哥哥都见不到妈妈和弟弟,没法调解了……”


老人前儿媳杨某对法官说。



“法官,我们家确实遇到困难了,离婚判决后,女方申请执行了,我实在凑不齐剩余的40万了。女方要看哥哥,我没必要阻拦的”


老人的儿子陈某也说到自己的困难。


串联起三方的只言片语,诉源找到了,就是陈某与杨某间的离婚纠纷。合议庭讨论后决定,以解决探望权纠纷、40万元的执行纠纷为切入点,确立一揽子化解三起纠纷的审理思路。


少年家事庭至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一起

赠与合同纠纷案

图:李皓祥


为方便群众诉讼,合议庭前往上海一中院在上海市松江区所设巡回审判点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休庭期间,经合议庭成员分头调解,各方当事人就子女探望、执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 因离婚引发的三起纠纷,于本案中一并得到化解,兼顾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实现案结事了。


少年家事庭巡回审判暨以案释法交流会

图:李皓祥



婚姻家事纠纷涉及身份、财产、子女抚养等多重法律关系,一旦涉诉,极易引发系列诉讼和衍生诉讼。近年来,上海一中院不断探索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路径,法官力行穿透式审判思维,着眼于解决诉源矛盾、执源矛盾, “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说透“家长里短”、拨清“鸡毛蒜皮”,严控程序空转。 此外,做足审判延伸,靠前一步、多走一步,通过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审判白皮书、普法宣传、培训授课等举措,整合内外资源,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全方位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身边的闹心事、愁心事、烦心事。






“法官,她就是觉得离婚时财产分少了,所以挑唆女儿不要见我,她就是在报复我……”


“法官,不是我不配合,是孩子不想见他,我总不能把孩子绑过来和他见面吧。”




这是一起普通的探望权纠纷,诉辩意见也是司空见惯。王某与黄某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母亲黄某直接抚养。离婚后,王某一直未能见到女儿,故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一审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请,黄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相互指责、不肯妥协,并未意识到问题的根源。基于此,上海一中院委托青少年事务社工就离异家庭中父母如何沟通、如何与未成年子女相处向双方提供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委托社工对孩子进行意愿征询与心理疏导。




“已经两年多没见到他了,之前来看我,总要和妈妈吵架,不想见到他了,现在的爸爸挺好的。”



孩子轻描淡写的几句话里,王某不仅成了前任丈夫,更成了“前任”爸爸。


法官再次委托社工在法官助理的陪同下,先后进行了三次探望监督,父女之间由淡漠、到期待、到熟络、再到完全放松。法院与专业机构通力协作,扶一把、送一程,一直被“搀着”的亲情终于得链接与支持,父女二人放下“拐杖”助力,开始了自主探望。王某与黄某也达成了探望调解,并顺利履行。


“见人难”是探望类纠纷裁判和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如何打破案件容易判、效果难圆满的困境,上海一中院不断探索破解之道。通过提前介入,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采取在案件审理中落实探望、在落实探望中审理案件的模式,边审理、边探望,有效解决了探望权行使的落实问题,为了结此类纠纷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模式。






2023年,上海一中院成立“阳光护苗站”, 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全面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家事调查、心理疏导、探望监督、家庭教育指导、回访观护,为法官查明事实、疏导矛盾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技术支撑。建立跨专业、多行业的专家库,为审判工作提供多维度、有深度的智力支持。通过完善、强化审判辅助体系建设,上海一中院融汇、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全方位提高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水平。




文:蒋庆琨 李家兴

图:李皓祥等

值班编辑: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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