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民谣在路上
像音符一样苏醒,整片天空做背景,背起行囊的这个剪影,旅程孤独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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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有人敲门却不说话的时候,我总以为你回来了 | 民谣故事

民谣在路上  · 公众号  · 音乐  · 2017-11-26 19:36

正文



【 民  谣  故  事 】



恋爱就像我们结伴开车自驾游远行,中途要历经千险万难。会遇到刮风下雨、电闪雷鸣,也会遇到坏人和好人,我们还会更相爱,也可能转瞬就不爱或爱上别人。

如果你要提前下车,请别推醒装睡的我。这样我就可以一路沉睡到终点,假装中途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假装不知道你已经走了。

我幻想一觉醒来你还会冲我笑,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

1.

老孟是我身边所有朋友里作息最规律、生活方式最健康的一个,晚10点睡,早5点起,跑步,爬山,饮食清淡,晕肉。


三十好几的他在一家证券公司上班,国内数一数二的企业,月薪45000左右,每月房租5500,未婚,对小姑娘绅士且体贴。

这是现在的老孟,当年我们刚认识那会他可不这样。

第一回见面是他失恋的第一个365天,他独自一人坐在酒吧角落里哭,那天是12月31日,我也刚失恋,前任劈腿闺蜜,我随便买了一张票去异地跨年。


酒吧里人潮汹涌,驻唱歌手唱了一首《已是两条路上的人》,狂欢的年轻人们瞬间停止躁动,转而不耐烦地挥手“搞什么啊,换歌换歌”!

主唱只唱了几句而已,我就看到老孟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抹眼泪。他的脸部表情很平静,只是不断抬手擦拭眼眶。我坐过去,把两杯酒放下,他不说话,起身走开。

第二次见面是他失恋的第二个365天。上海的一次马拉松上,他穿着跑鞋和运动服,整个人显得年轻又有活力,我一眼认出他,比赛结束后我们一起吃饭,去看电影。

片子是《失恋33天》,黄小仙喝醉了酒追着前男友的车跑过好几条街,念了一大堆台词,大意是说前路太险恶,世上只有你是给我最多安全感的伴侣,我不要自尊了,你可不可以不要放弃我?

那是老孟第二次在我面前哭。他说,有时候想想,在爱情面前,自尊简直不堪一击。

说到老孟的故事,或许不过是千千万万里最俗气的那个。但的确引发了我许多关于对爱的思考。比如,我们为什么往往不能和毕生所爱共度一生?比如,受到伤害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婚恋观?再比如,最爱的和爱自己的我们到底选哪个?

2.

可能因为老孟两次在我面前哭我都没有给他递纸巾,所以再见面的时候,已经是他失恋的第三个365天了。他有了新女朋友。当然了,这是玩笑话。事实是后来我回深圳换了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很少出门旅行,也几乎不再跑步。

偶尔我们发发微信,闲聊几句,说说彼此的近况。两年后我工作调动,突然从南方跑到了北方,巨大的地域差异让我很不适应,头半年除了工作几乎不出门社交,也没有什么朋友。

一个休息日,老孟给我发来微信,说他送走了一个人离开北京。

—是朋友吗?

—不是。

—那就是女朋友?

—也不是,是前女友的朋友。

隔着空气,我感觉气氛有些沉默。半晌,他说,你要不要来我附近逛逛。我应允。

他住在北大附近,我坐两小时地铁过去看他,他领我逛颐和园。我到的时候他刚见完客户回来,穿西装打领带,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


他的状态看起来没有太多变化,倒是身上多了几分淡然,情绪不像以前那般外漏了。做事风格淡淡的,说话语气淡淡的,看不出悲喜。

话匣子怎么打开的我记不清了,总之话题突然开始沉重起来,老孟提起他的那两次眼泪,提起关于失恋。


他说,不和你见面的这三年,我谈了不下30个女朋友,平均不到两个月换一个。

3.

老孟的前女友是他的青梅竹马,初中时老孟揪着她的辫子要作业来抄,考试时两人一前一后,她迅速写完自己的试卷,再把老孟的换过来刷刷写完。

高中她成绩太好,直接跳级,比老孟先一步走进大学校园,再加上她比老孟大两岁,她总说自己在跟一个小朋友谈恋爱。


不过学生时代纯纯的恋爱真好啊,高三那年,老孟吃两个月泡面把零花钱攒下来,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坐绿皮火车去北京看她,一到站女友拽着自己的妈妈来接他,老孟捧着一束快枯萎的玫瑰花,带着一身异味,就这么稀里糊涂和未来丈母娘打了第一次照面。

那次见面两人连手都没拉着,老孟耷拉着脑袋回去做题了,走的时候呲牙咧嘴冲着她傻笑,还不忘了说一句“阿姨下次再见”。

接下来老孟终于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上到大二的时候她已经毕业了。老孟寻思不能让她一个人住外边,一咬牙拿出自己每个月的钱在外边租了一个小房子。


房子很破,在北京偏远的郊区,要走到两公里开外才能搭到公交车。当时这个小房间已是老孟能给的全部。

她八点上班,老孟四点半起来,做好早餐,送她出门坐车。送完她再去上课。老孟骑车带着她,自行车是废品店买来的二手的,后面的座椅都生锈了。老孟自己找来布,里面塞上棉花,绑在座椅上。

爬坡的时候两人一路哼着歌,也没觉得日子有多苦,都觉得未来一切会好。未来的确在朝着一个更好的方向发展,老孟毕业有了工作,虽然还是面积差不多的小房间,而且是地下室,不过总算从五环外搬到了五环内。

证券公司新人薪水微薄,老孟身边多的是一月薪水两三千却要买八千块鞋子的北京姑娘,同事身边的女朋友换了又换,一个个下巴比削过的还尖。

每每同事聚会,她猫着腰跻身进小厨房洗手做羹汤,大家都都羡慕老孟有个田螺姑娘。

一眨眼老孟27了,对方也马上奔三了。老孟的薪水还停留在两千多块,她偶尔指着路边一排排正在施工的房子对老孟说,要是以后那里头有一盏灯是为我们两个而亮就好了。

除了本职工作,老孟最大的本事就是跑步好,于是开始去跑马拉松。那会马拉松还是中产阶级的一种健康生活方式和消遣,大家都奔着陶冶情操去的。只有老孟,是冲着钱去的。

毕业后那两年,除了工作,老孟跑了不少城市,拿回来不少奖金和奖杯,倒也攒了一点钱。不过不顺遂的是,这钱很快就一次性花出去了。因为老孟骨折了。

骨折就得躺医院,而且也没法工作。腿还没完全好,老孟为了省医疗费从医院搬回家里住,田螺姑娘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她。中间准岳母来过两次,看看家里的光景,再看看躺在床上的老孟,头发都急白不少。

姑娘年纪也不小了,家里开始施压了,姑娘背着老孟,打扮得精精神神的,去见京城里那些所谓的公子哥和成功人士。晚上回来躺在老孟身边,帮他按摩,帮他活动筋骨,话很少。

老孟从不问田螺姑娘去哪了,后来腿脚稍微利索点,能下床了,他做好晚饭在家里等她,用仅剩的存款买了一枚素圈,从楼下超市带回来一瓶30块的劣质红酒,倒进茶杯里。老孟自认为完美,他从前不喜欢这些仪式感满满的东西,现在做起来感觉还不赖。

但爱情有时候真是在比谁先出手,谁先谁就赢,心狠点的甚至能招招毙命。田螺姑娘说,老孟你真挺好的,这辈子可能再也遇不到像你对我这么好的人了,但还是算了吧,真挺没劲的,不想耗了,快老了。

田螺姑娘走了,素圈还藏在运动裤的口袋里没来得及拿出来,劣质红酒挥发在空气里,涩得人眼睛发红。

4.

失恋第一年,老孟腿脚不利索,还像个游魂似的在北京城飘荡,扛着一件啤酒去家附近的公园一坐就坐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有的事,回家以后也不睡觉,一边听收音机一边眼含热泪给田螺姑娘写信。

有时下班了不想回家,坐着地铁满北京跑,因为分手之后不知道田螺姑娘搬去哪了,好不容易从朋友那打听到住址,老孟站人家楼下声嘶力竭地吼,chuachua就是一段情真意切的真情告白,对方拉上帘子把灯关了。老孟坐在楼下小区的花坛边犹如一只等待主人把自己找回去的流浪狗。

他忘了自己的身份,他的主人早就不要他了。所以他才要流浪。

这一年两人断断续续的,总也没分彻底,偶尔田螺姑娘也心软,把老孟送回去,再在他那住上两天,她绝口不提和好的事儿,老孟也不敢开口。就这么持续了好多回。

田螺姑娘突然又消失了,老孟又开始翻遍北京城,去单位楼下蹲点,悄悄跟踪人家才找到她的住处。那会田螺姑娘已经住进了市中心宽敞阔气的新房子。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小区门口,老孟被拦在外边,眼睁睁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老孟颓丧极了,突然姑娘转头回来,把他领进了房子里。

姑娘什么也没说,只是倒了一杯水,转身进了卧室。再出来的时候,她摆了三样东西在餐桌上:一张结婚证件照、一个北京户口本和一张房产证。

老孟刚拿起水杯的手突然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他只好豪气如饮酒般将手中的热水一饮而尽。

水太热了,把老孟的眼泪活生生烫出来了。据说真是被水烫出来的,他说热泪的温度应该是超过了那杯热水。

老孟觉得还是一开始就选择当流浪狗好,丧家之犬的滋味可更不好受。那一刻田螺姑娘什么话都不用说,老孟也明白她意思了。老孟输得还挺狼狈彻底的,但他还是垂死挣扎了一下,他把挂在脖子上的那枚素圈取下来,轻轻放在了桌上,田螺姑娘头都没抬。

老孟如同癫痫发作,浑身颤抖抽抽着走出门进了电梯。

失恋第二年,两人再没联系过了。老孟开始学着面对独自一个人的生活。从前生活都是围着田螺姑娘转的,社交圈、私生活里都充斥着姑娘的气息。平时都是俩人一块吃饭睡觉,如今孤零零一个人。


那年家里床上都还是两个枕头,鞋架上两双居家拖鞋,衣柜里两身睡衣,桌子上两副碗筷,老孟一边吃一边看着桌对面空空的碗筷,又开始抹眼泪。这场面如今想想还怪瘆人的。

每当有人敲门却不说话的时候,他总以为她回来了。其实她已经嫁人了,并且正在备孕。

说来也巧,那一年证券公司原本要升职的关系户回家嫁人了,好事落到老孟头上。基于他的业绩一直不错,升职是早晚的事,但关系户要是不走,老孟也还得熬几年。

薪资涨了,老孟反倒又开始重新跑步,只不过这一次不是为了钱,因为他终于变成了靠跑步消遣的中产阶级。

日子不咸不淡的过,身边也开始有人为老孟的终身大事发愁了,家里也托亲朋好友给他介绍对象。老孟一开始懒得理会,被逼得紧了就一个个见面,周末被约会塞得满满当当,有的吃几回饭看几次电影就黄了,遇到顺眼的接触几个星期几个月,最长的也就半年。最后都不了了之。

那些姑娘有的眼睛长在头顶上,字里行间透着浓浓的北京人儿的优越感,有的是90后的小姑娘,漂漂亮亮不想工作就想找人养着自己,有的第一回见面就管他借钱,有的除了不爱做饭也没什么毛病,他又嫌人家太粘人。

总之他是越来越懒得去费心经营一段感情了,倒是成了恋爱里的最佳捕手。

失恋第三年,女朋友换了不少,觉得恋爱没什么意思,老孟迷上自驾游。有了一份稳定的恋爱。

5.

现女友是老孟在自驾游去新疆途中认识的,对方标准的南方姑娘,脾气好得不像话。六个人一起结伴旅行,分歧在所难免,吃什么住哪里,意见很难统一。每当询问她的意见,她总说我随意,你们开心就好。路途中她备了常用药和防灾害物品,包包如同哆啦A梦的口袋。

旅行结束后两人经常聊天,对方一开始经常询问他关于跑步健身有什么注意事项,后来演变到逛商场看到好看的衣服买给他,听到喜欢的歌要分享给他。老孟跑步弄伤了腰,对方请假从深圳飞到北京,照顾他直到他可以下床弯腰。

老孟说,姑娘都已经做到这个份儿上了,那就在一起吧。接下来一切进展很顺利,两人异地恋,两个月见一次面,已经见过双方父母。

失恋第三年,整整1095天,我还单着,老孟感情进展一切顺利。我

说挺好啊老孟,你很爱她吧?

他的回答有些出乎我意料,她很爱我。我说,所以你准备结婚了吗?找一个最爱自己的人。

我说那你到底爱不爱她?老孟拍拍我的头,小姑娘你太执拗了,我们这辈子要想在感情里过得好一些,应当是找一个爱我们的懂得迁就我们的人过一生。

我说凭什么人家姑娘好好的就要接受一份“迁就的爱”呢,你居然因为人家对你好你就选择爱她?她招谁惹谁了。


老孟回答得理所当然,可是我们最后都要这样过一生啊。她年纪也老大不小了,我跟她谈恋爱对她很好,对她父母也很好,条件也不差,适合结婚,两个人相处很舒服。

我性子急,她性子慢,我粗线条,她细致体贴,多互补。我暗自嘟囔,当年你爱田螺姑娘爱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你可不是急性子,也没有粗线条。

他说,你还年轻,没有过那种感觉,就是这辈子只要不是跟这个人在一块,跟其余随便哪个人共度一生都一个样。

我还是没法认同,但我选择尊重他。我内心甚至暗暗希望,有一天能听到他对我说,“我爱上她了,不是一定要令我们感到刻骨铭心痛彻心扉才叫真的爱,平淡生活里持久深远的陪伴也是。在一蔬一饭里,我改变了对爱的看法”。

《失恋33天》里那么多关于爱情一针见血又伤感的台词,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句:


无论你受过多少伤,总有一个人会让你再次相信爱情,哪怕是最后一次。

愿我们永远不会丧失爱的能力,这个人中途离席了,还有下一个在路上等着和你相遇。

专栏作者

昔央

新浪微博@昔央

微信公号《夕阳下的武士》(id::hyydnsz)


作家,编剧

【民谣在路上】专栏作者,【One】热门作者

关于小说家的唯一道德

就是吃下这个世界的噩梦


音乐 /黑撒

封面图片 /maria uve


民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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