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120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再到三级定点医院看病,无需考虑是不是自己选择的定点了,各大三级医院可任你选。
2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处了解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都不再受选择定点医院的限制。
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杨秀春说,此前,参保城镇职工需在选定的三级医院就医才能享受相应报销待遇,而对选定的定点医院的变更只能在每年12月申请,年内其他时间不能变更,这就造成参保患者有时无法到最专业、最权威的三级医院就医。市人社局立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为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经研究决定,取消了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三级医疗机构选择2-3家的要求。
根据要求,三级定点医院将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就诊参保人员的身份信息,杜绝冒诊、冒用。
而根据国家、自治区“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部署,参保职工仍需到自己选择的一级、二级定点医院就医方能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目前,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正在进行信息系统的调整和改造。完成系统改造前参保城镇职工可到各区(县)社保分局进行定点医院变更。系统改造完成后,将完全取消三级定点医院的选择限制。
对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原就不需选择三级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就医实行首诊制,参保人员需先到选择的一级定点医院首诊,根据病情的需要进行逐级转诊或双向转诊,从而享受相应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