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江门市公安局沙堆边防派出所教导员陈警官在践行全市公安民生警务“321”一线工作法、贯彻落实“情感在一线交融”的工作中,走访辖区困难群众蒋某(化名)家庭时,蒋某的一句话引起了陈警官的注意,“我女儿是我最大的骄傲,可我对不住她啊,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还让她上不了学……”
原来,蒋某11岁的女儿小婷(化名)出生时,其父母只是在恋爱状态中,怀她的时候她的母亲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小婷生下来后一直无法入户,而蒋某年轻时曾经犯过错,因害怕被公安机关处理,所以经常东躲西藏,一直没有和小婷的母亲去补办结婚证,也不懂去派出所为小婷办理入户。后来,小婷的母亲因为不堪忍受这样的生活,在小婷三四岁时就离开蒋某,到别的城市生活,从此和父女断绝了联系,小婷只能和爸爸、爷爷相依为命。11年过去了,小婷还是“黑户”,因为没有户口,她只能在村里的小学读书。今年小婷上五年级了,成绩一直排在年级前列,憧憬着到城里读书,可是眼看要上初中了,户口问题却还没有解决。
没有户口,也就意味着小婷上不了初中。当了解到蒋某家庭的困难后,派出所民警一方面主动与村委会沟通、并将小婷的实际情况向新会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反映,另一方面建议蒋某走法律途径,通过民事起诉取得小婷的抚养权及监护权,并为女儿做DNA鉴定,为入户工作的开展做好前期准备。在多方努力下,3月22日,蒋某终于收到了法院判决书,获得了女儿抚养权;3月23日,沙堆边防派出所民警为小婷办理了入户申请手续,教导员陈警官介绍说,预计两个月后,小婷就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户口本,从此不用担心因为“黑户”的身份而带来的不便和麻烦。
“我终于有户口了,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回报社会。”在派出所办证大厅,蒋小婷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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