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这条“活路”,许多人用了很久。
到2017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周年。在这一年中,章小云的生活从失望,到绝望,再到重现希望。
老家在重庆的她,前年年底和丈夫离了婚。离婚前丈夫最后一次动手打她,是因为她打算在国庆长假期间回老家看望父母,而他不乐意她去。
打她的理由,几乎都是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他第一次对章小云动手,只是因为她不想让他把泡着方便面的碗,搁在炉子上晾着的鞋垫上。
这样的暴力也不仅针对她。前夫会因为他母亲要去“做理疗”而自己不同意,就掀翻家里的饭桌,闹到母亲吓得给他跪下才罢休;他也会为了逼迫前妻跟他联系,让还在上小学的女儿,脖子上挂着牌子跪在地上,拍下照片发在微信朋友圈里。
他们有3个孩子。离婚后,章小云争取到了两个女儿的监护权,3岁的小儿子判给了前夫。她觉得前夫不会对女儿好,而儿子他或许“会看重些”,能“好好照顾”。
去年夏天,她再次踏足前夫家中,准备接走两个女儿。进那道门之前,她已经尽可能地警觉,提前让亲戚收起了家中的所有刀具和尖锐物品。
她在沙发上坐着,两个女儿分别坐在她身边。满屋子家人劝她继续“跟他过”,“为了孩子”。前夫也对她说,离婚协议根本“没用”,她还得回来。
她回答“你们不要再劝了”,又反问他们,“是要我的命也交待在他手里吗”?
随后她看到前夫站起来,隔着茶几探过身子抱住了她。她听到大女儿的惊呼:“爸爸把妈妈的鼻子咬下来了!”
章小云的鼻尖、鼻翼、鼻小柱都被咬掉了,鼻小柱小软骨外露,伤势鉴定结果是“重伤二级”。检察院批捕了她的前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他在看守所里给她打了电话,“别想摆脱我,这辈子就跟你过了”。
即使已经过去了半年,提起那天发生的事情,章小云还是能记起每一个细节。
“很多时候,并不是离婚了就能摆脱控制。”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李莹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解释。
李莹是章小云的代理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包括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内,人们都在问,为什么这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仍然算是家暴案件呢?
“他们确实不是很理解。”李莹只好不断作出解释,这种情况,属于家庭暴力实施者进行的延续性伤害。
2017年1月的一个案例,说明家暴实施者的报复有多么可怕:64岁的广西陆川县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家中遇害,犯罪嫌疑人龙建才,正是傅明生在22年前审理的一起因家暴提请离婚案件的被告。
李莹认为,应该把前配偶、前亲密关系者实施的延续性伤害,也纳入《反家庭暴力法》的细则当中。
赵阿兰的代理人、北京尚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塔拉,也在向法院和检察院解释。《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一条正好适用于赵阿兰的情况。她申请的这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整个内蒙古自治区,都没有先例可循。
据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魏云玲介绍,2016年,内蒙古妇联系累计接待家暴投诉700多起,占信访接待的29%。其中,自治区妇联本级接待家暴信访案件近80件,全年帮助家暴受害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共17份——到2017年2月底又增加了两份。
内蒙古自治区发出的第一张保护令,也是塔拉律师“跑下来”的。去年《反家庭暴力法》一生效,她就赶去法院,帮自己的委托人提出了申请。
塔拉律师还记得,就连法官一开始“都有点懵”,因为当时在基层法院,谁也没接触过这个东西,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