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3年7月至被立案审查时,许大刚在商丘市政府、市公安局各占用1处办公用房,面积分别为34㎡、74.12㎡,违反了市级副职干部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过30㎡的规定。
2.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规借用下属车辆。2007年9月,许大刚安排商丘市机动车驾驶员考练中心以警卫开道车的名义列支62.8万元,购置排气量4.0L的丰田越野车一辆供其使用至2013年12月。2016年3月,商丘市公车改革后,许大刚违规借用商丘市公安局民警沙XX的大众迈腾轿车,供自己在工作中使用至被立案审查时,该车的相关费用在商丘市公安局报销。
二是违反组织纪律。
1.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2014年至2016年,许大刚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一项中,不如实报告其与妻子李洁以他人名义在三亚、郑州等地购买的8套房产。
2.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2015年9月,省纪委九室对许大刚进行为期三天的约谈。谈话期间,许大刚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对违规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等问题矢口否认,与调查情况不符。
3.违规选拔任用干部。2008年至2015年,许大刚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商丘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孙宜献等26人钱物共计515万元人民币、4万美元、3.9万欧元、1万元港币、价值5万元加油卡(货币及卡券折合共计586.79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144万元。
三是违反廉洁纪律。
2009年至2016年,许大刚在逢年过节、女儿结婚、外出学习等期间,收受商丘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王雁冰等7人礼金共计57.3万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17.5万元。
四是违反生活纪律。
许大刚在与妻子李洁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违规生育子女。
五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011年至2015年,许大刚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车辆入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河南天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文芝等5人钱款共计542万元、1.7万美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196.
7174万元。
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批准,2017年1月
20日,给予许大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