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一个由开发商建成后自持的大型综合体项目为例来阐述几种传统的商业模式的利弊。并以开发商必须按有关贷款合约规定在租售阶段全部还清项目贷款为假设背景,因为这将涉及财务安排上的现实问题。
直接出售模式。在回笼资金、清偿贷款和快速获取投资回报方面的效率是非常高的,投资回报率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因其土地类型的多用途并且成型后的多用途地产项目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再加上比如文旅用途项目的一些政策限制(比如获取土地时因政府支持拿地价较低,建成后禁止转让或需要补价装让),大型综合体项目并不会像普通的商住宅类项目能轻易吸引具有强大实力的投资者购买经营。况且即使有意向直接购买,又有多少投资者可以承担如此巨额的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这种方式越来越少被开发商所接受或认可。
长期经营模式。在初期开发商会面临非常大的债务负担、还贷压力及巨额经营成本。随着时间推移,开发商正常经营并且从该出租项目中获得理想的经营报酬之后,慢慢的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直至最后正向盈利。但是风险就是经营周期太长,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在如此长的一个经营周期内开发商既要面对各种各样无法预估的市场风险和经营危机,又要进行有效的物业管理,以保持物业对租客的吸引力、延长其经济寿命,进而达到理想的租金回报和使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经营物业作为开发商的固定资产,往往还要与其另外的投资或资产相联系、以使其价值或效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如此一笔巨额的成本支出,即便对于实力较为雄厚的开发商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经营不善已不单单关系到无利可图,甚至可以危及企业自身的存亡。
那如果开发商选择将建成的综合体同时分方向出售、出租、经营的模式呢。其优势在于可以租售经营互惠互利、互相支持。不至于在建成后的短期内由于滞销原因而造成资源浪费,也可以通过出售、出租部分自持物业,回笼一些资金用于还贷和支付经营成本。但显而易见的弊端是既不太可能能在短时间回笼所有开发投资,也不能完全避免经营不善带来的更严重的债务负担风险,还产生了巨大的经营成本。另外在这一模式下,出售物业所获取的收益一定是占整个收益的大部分的,之前以万达为代表的许多由自持商住物业开发商大都走这条路,即传统意义上的重资产商业模式。2016年万达集团光是物业销售就占总收益的67.3%。但是该年度整个集团的净利润率却令人吃惊的只有不到0.4%。这意味着,集团如果继续按照这个重资产模式发展下去,想要在未来继续保本甚至盈利就只能继续加大自持物业的投入,类似滚雪球一般,集团开发阶段的债务负担会越来越沉重。而房地产市场是有其自身周期的,外加各种各样突如其来无法预见的政策影响,能否持续获得出售物业的预期收益并不完全借助于其重资产持有规模的不断加大。一旦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后果将极其严重。而之前占万达集团净收益中的物业经营、出租模块,之所以收效甚微甚至亏损,根源还在于其重资产的支持性质的弊端凸显。巨额的维护和经营成本,基本抵消了该部分模块的全部收益。
如此看来,万达假如不及时转型走一条弱化成本之路,很难避免未来亏损的大概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