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梧桐小编
7月25日,证监会主板发审委审核通过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IPO申请。看到发审委对上海畅联询问的问题,其中之一竟然是询问公司“42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背景、实施情况及实施的目的”。这一问题立即激起小编的好奇心!
以往IPO案例牵涉一致行动协议的,都是几名股东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实际控制人的,而且大多不会超过八人,上海畅联的一致行动人达到42名,究竟是怎么回事?
上海畅联发行前注册资本2.765亿元,法定代表人徐峰。公司专注于为国际跨国企业提供精益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浦东新区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34.53%的股份,并通过联合发展间接持有公司13.76%的股份,合计持有48.29%的股份。徐峰等42名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
42名自然人股东来自经营管理层岗位持股方案 涉及预留股权
公司前身上海实业外联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几经股东、注册资本变更,2008年4月更名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至2012年3月,公司股东为浦东新区国资委及两家国有企业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9亿元。
2012年6月,经浦东新区国资委同意,上海畅联有限实施经营管理层岗位持股方案,徐峰等24名管理层以国资评估核准的价格每股1.86元对上海畅联有限进行增资,总出资3202.92万元,其中1722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这1722万股中,高管团队共持有372万股,部门副总经理级别(含)以上人员共持有613万股,剩余393万股作为预留股权,由徐峰等6名高管团队成员持有,待未来统一时间转让给予经营管理团队新进人员及升职人员。同时浦东新区国资委也对上海畅联有限进行了同样价格的增资。
2013年5月,根据岗位持股方案,在原有批准的管理层持股10%的范围内,通过由徐峰等6名管理层人员向贾静艺等18名畅联有限经营管理层成员进行股权转让的方式对畅联有限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将贾静艺等18人纳入经营管理层岗位持股范畴内。股权转让价格仍为每股1.86元,本次转让股权总计205万股,剩余预留股权188万股归属徐峰等6名高管团队成员各自持有。
2013年6月,上海畅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42名自然人股东除2名退休、2名已离职外,其余38名仍在上海畅联任职。
一致行动人协议只为形成一个声音,委托张如铁全权代表
招股说明书披露了42名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目的、主要内容如下:
受41名股东委托的张如铁系上海畅联信息部总经理,股东代表监事,持有公司股份670853股,占公司总股本0.24%。
非实际控制人的一众自然人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确实很罕见吧!如果不是国有控股企业,可能不会有这样的事情。
发审委还重点询问了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关联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