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愿,
其实就是佛与众生之间救与被救的一个约定
。
怎么叫“约定”呢?
“约”就是预约,“定”就是决定。这两个字是从因到果贯穿在一起的。
所谓预约,就是在因中,也就是事先。事先说好,应当如何兑现,到结果的时候就如何兑现,这叫“
约定
”。
“约”也是“约束”,既然有约,就被这个约所束缚,不能随便更改,必须兑现。
“约”不是单方面的,总是要有双方,或者是多方
(自己跟自己约什么呢)
。
在第十八愿当中,就有相约的双方。
是哪双方呢?
另一方
就是我们——广大的十方众生。
这两方约定什么事情呢?
不是我们世间讲的金钱利益啦、恋爱婚姻啦。
法藏菩萨与我们相约说:
十方众生,你造罪造业,不能出离,我发愿为你修行成佛,以我成佛的功德来救你!但你必须念我成佛时的名号,愿生我的净土,这样才能得救。
这样约好之后,法藏菩萨就去修行了,经过兆载永劫不可思议漫长时间的难行苦行,他已经在十劫前成佛,叫阿弥陀佛。
他成了佛之后,就来兑现当初与我们的约定,说:
十方众生,我已经成佛了,我来救你;请称念我名吧,你只要念我名号,就可以得救了。”
所以,我们现在念佛得救、念佛往生,
并不是新鲜事,也不是难事
,不过是阿弥陀佛来兑现他的预约
,把他早就许给我们的给我们,我们接受罢了。
第十八愿可以讲是一个“
完全不平等条约
”。
怎么不平等呢?
法藏菩萨他一个人,辛苦都是他的,难行苦行,
所有的责任都归法藏菩萨一人承担,而把往生成佛的好处让给我们十方众生免费享受
。
所以,这个可以讲是从古到今、贯彻法界都找不到的最不平等的条约。这个只有靠菩萨的大菩提心才能这样做。
我们十方众生称念阿弥陀佛修好的名号,
称念就往生
,我们完全是享受这一方。
我们念佛也谈不上是自己的修行,
我们不过是享受阿弥陀佛果地功德的六字名号
,他修好六字名号给我们称念。就好像妈妈做好了米饭给孩子吃,孩子就享受啦。
不过,讲到约束的时候,念佛也是一个约束,
这个是慈悲的约束
:阿弥陀佛约束我们,要“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第十八愿中这三句是归我们众生做的,这是对我们的要求和约束。
如果我们不信、我们不愿往生、我们不念佛,
那利益就得不到
。
所以,这是对我们的约束。那剩下的,就是阿弥陀佛的事啦。
法藏菩萨既然发愿救度十方众生,那么十方众生每一位都有往生的权利,连小蚂蚁,他都有往生权。
所谓:
常运慈心拔有情,
度尽阿鼻苦众生。
连阿鼻地狱的苦众生,法藏菩萨都要救他往生,还有谁没有往生的权利?你说谁不够资格往生?谁没有权利念佛?
“你还念佛?你有资格念佛吗?你都没有吃素,你有资格念佛?”
这个话是大错特错!
谁都有资格念佛,谁都有权利念佛,谁都有资格、有权利往生
。这个是真正的平等慈悲的法门,不舍弃一个众生。
现在讲人权,人人平等,可是,这个权那个权,如果遇到强权不讲理,也就被侵夺掉了。阿弥陀佛大慈大悲,平等赋予我们十方众生往生净土的权利。
所以,极乐世界是你的、是我的、是我们每一个人的。
善导大师在《观经疏》里讲:
极乐依报庄严,属于法界之凡圣──极乐世界的所有权,属于十方一切众生,圣人有分,凡夫也有分。
有你的一分,你应当来享受,你有这个权利啊!
你能够往生的这个权利,不是我能给你的,我没这个权力;圣者阿罗汉也没有!诸大菩萨也没有!释迦牟尼佛也没有!这个往生权,是阿弥陀佛亲自送给你的,以他六字名号的果地功德,赋予我们十方众生往生的权利。
所以,
大家要牢牢地捍卫
。
要怎么捍卫呢?
信心!
不能被别人动摇了信心,说:“某某人,你虽念佛,心不清净,哪有资格往生?”你信了他的,就“自局其分”,自己退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