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广电局在组织专家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领导审定,正式印发《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评定办法》是在《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评比办法》基础上,适应广电视听节目制作传播发展趋势,结合我省广电行业实际进行修订。
多年来,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评比在加强广播节目技术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广播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制作精品节目的积极性,促进我省广播节目技术质量水平提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广播节目技术质量评比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进一步适应广电视听科技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制作精品节目水平,《评定办法》主要修订以下内容。一是扩大参评范围。将参评节目范围扩大为在国家、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其官方认证的网络平台上制作和播出的有声节目,包括社会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公开播出或发布的有声节目。二是增加节目类别。在录制技术质量节目中增加环绕声类别。三是调整人员限额。结合各级广电机构实际,科学设定节目制作人员限额。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优秀作品推选活动评定办法》详见省广电局官方网站:https://gdj.l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