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为
拟进站或已进站
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 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
3年以内
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
2024年3月1日(含)以后
进站,进站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未超过
3年
。
3. 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且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
。
4. 年龄不超过
35周岁
(
1989年3月31日后
出生)。拟进站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5. 研究方向属于
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
,优先支持下表中所列的重点研究领域(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6. 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7. 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
6个月内
办理进站手续,并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 博士后基金湖南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