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颠覆原准则,另起新标准!根据文件规定,2018年所有的境外医药上市公司、2020年所有的国内上市药企、2021年所有药企必须按照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药企营业收入业绩将引发大地震!!
对于正在推进IPO计划的拟上市药企,原本计划的IPO进程可能因此夭折或者延后数年;对于已经上市的药企,原本已经透支体现的盈利可能瞬间蒸发;对于医药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者,原本可以不学无术混混日子的核算方式已经终结,从此需要认真研究药企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条款(特别是两票制营改增带来的冲击,各类型销售收入、费用的合同)……
2017年财政部发布《政府补助》、《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等会计准则修订稿,对医药企业投融资、资产管理等行为有哪些影响?
2016年12月13日,财政部出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医药企业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含视同销售)、差额征税、金融商品转让、减免增值税、结转缴纳增值税等事项的会计与增值税之间的如何衔接协调?
新收入准则的颁布,无形中将药企财务推到经营的前线,药企会计如果不懂经营,不懂合同,不懂业务,会连收入都确认不了!为解锁财务必备技能,结合新收入准则、政府补助准则、金融工具准则及配套文件、营改增政策等,对医药行业企业新会计准则重难点问题及涉税风险防范等问题深入解析与实务应对!会议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2017年财税政策的密集出台——医药企业财务人员怎么办?
第二部分 医药企业新会计收入准则最新变化解读和重难点问题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 新修订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重难点解读与药企会计处理
第四部分 2017年新会计准则变更下医药企业涉税风险及防范策略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主办单位:赛柏蓝
策划执行:北京赛柏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10月28日
会议地点:上海
建议参会对象
医药/医疗器械/中药/商业公司/保健品/药店等企业老板、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法律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等。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代表学习费、资料费、会议期间午餐费共计1980元/人。10月16日之前报名并汇款优惠价1900元/人;同一单位报名5人优惠价1600元/人。
户名:北京赛柏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110 925 325 410 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二旗支行
(请注明:收入准则+参会人员名字)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400-1000-198、010-62982530
会务 QQ 号:2885606862
联系人及手机:
尤 尤 13810736873
刘天浩13810713971
王显龙15810687559
姜佳乐13810344596
韦丹悦13810773001
陈 晗13810475100
路芳芳1381047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