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民谣在路上
像音符一样苏醒,整片天空做背景,背起行囊的这个剪影,旅程孤独而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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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只能对你说这些话,这已经是我的全部 | 民谣故事

民谣在路上  · 公众号  · 音乐  · 2017-12-10 20:56

正文



【  昔  央  ' 音  乐  故  事  】


1.

距离上一次听尧十三的歌,已经过去整整一年零七个月了。那会我还呆在南方,他在小酒馆进行《飞船,宇航员》的巡演,台下的小姑娘很是兴奋,叽叽喳喳嚷嚷着要给他生猴子,我也是,他却只是害羞地笑。

他在台上唱《有信心》,表情骚气得不得了。他扭动身躯咂摸着口水“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调皮,骄傲得不能控制自己,其实我心里藏着脏东西”。我偏头追问老陈,“老实交代,你心里是不是也藏着许多脏东西”?他在人群中把脑袋凑过来,轻轻在我耳边哈了哈气,再义正言辞地点点头,“嗯呐”。

我赶紧转移话题,“十三看起来是个温柔而又不乏情趣的男人,和这样的男人一起生活的话,日子想必一定十分有趣吧”。都说女人翻脸像翻书,我看老陈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脸一下子塌下来,借口要去上厕所,转身走开了。

那时是冬天,我视线一边东张西望找寻老陈,一边将双手放在嘴边哈着热气。突然,他从身后环绕住我,用双手紧紧包裹着我的手,温柔地搓动,语气满是无可奈何,“算了,我原谅你了”。

“醋坛子”,我正准备偏头去看他,耳边传来轻哼声“这里的秋天,开始变得寒冷,孤独了忙碌的人,总会有一些善良的狗,心中藏着秘密……”

虽然老陈也很喜欢十三,但演出结束后他仍旧在吃醋,一直吃到回家。回家后我们一起看《推拿》,我夸十三是真文青。老陈十分不服气,“总有一天我的歌也会被放在这么牛逼的电影末尾的,到时候你就去电影院等着看吧。等到那天,你看尧十三那崇拜的小眼神就会转移到我身上来”。

那晚他坐在客厅写了一晚上歌,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他在沙发上睡着了。我从来没告诉过他,这种感觉真的很棒。因为我成为了他不断前进的动力。

后来我们分手了,连“分手”二字都没说。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还像所有恩爱的情侣那样,在丽江的机场吻别。我在登机口频频回头,他冲我笑,冲我挥手,那天天气好极了。

自那天起,我们再也没见过面,也没通过电话,发过信息。通讯录列表里的“老陈”二字形同虚设。好奇怪,他没主动问候过我,我也没有去打扰他的念头。

生活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唯一变化的是,我的歌单里,关于尧十三的歌,仅剩下那一首——《北方女王》。而且我再也没有点开过。因为我回北方当女王了。

2.

分手后我开始着手找工作。说真的,大学期间我一直在丽江当个无业游民,偶尔靠着给旅客拍拍写真过活,没去实习过,对体制内的东西更是一无所知。

我把招聘网站上所有HR的邮箱汇总起来,一家家投简历,没多久我就收到几家公司打来的面试电话。我当即收拾行李去了北京。

去北京后的第一周周末恰逢我22岁生日,我住在朋友的酒店里,她在剧组干活,经常天亮回来。零点的时候,我吃掉了她放在床头的储备干粮。

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碗售价四块八的合味道,我看了看手机,没有任何未接来电。我打开手机播放器,写了一篇博客:

“以前最讨厌吃面,没想到22岁的生日吃了同学一碗泡面,在北京寸土寸金的CBD附近,合味道里尝到了小块的鱿鱼和蟹棒。海鲜的味道。但凡真正难熬的日子,都是一个人闷声不吭度过的。哪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

播放器里单曲循环的是郑智化的《你的生日》,我的20岁和21岁都是和老陈一块儿过的,他每年这天都弹唱这首歌给我听。20岁是在南方的一个小酒馆门口,他亲手给我做了一个蛋糕,上面写着“要永远爱我”。21岁是在他的乡下老家,他妈妈给了我两千块钱,还给我买了一个55块钱的蛋糕,那是他们家附近所能买到最贵的蛋糕。

他妈妈像个孩子似的,把皇冠小心翼翼戴在我头顶上,再给我俩拍了一张合影给他爸发过去。

那天老陈没给我打电话,是在那一刻,我意识到我的感情可能结束了。最令我惊讶的是,我丝毫不难过,内心很平静。

去北京后我身上没有钱,和一堆陌生的东北女人住在群租房里。群租房是由一个三室一厅改造的,房间里摆着上下铺的床架子,客厅里陈列着一排单人床,有人唠嗑,有人嗑瓜子,还有人在削苹果。我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病房。

卫生间的门锁是坏的,房子里每天都有人在吵架,为了垃圾该谁来倒、没洗的臭袜子、没有丢进桶里的纸屑……每到这时候,二房东就会怒发冲冠如同一个老鸨冲进来,大声嚷嚷一句“住这儿的都给我老实点,不听我话的都给我滚蛋”。

我总觉得她仿佛在说:“都是婊子装什么纯情,该出去卖了啊,不去饿死你们”。

分开后唯一一次给老陈打电话,是我养在房子里的花被别人踢倒了,水撒了一地,二房东发微信对我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大意就是“你住这破地儿你还养花呢,你知道我地板多贵不。花我丢垃圾桶了,花瓶我拿走了,装什么大小姐”!

我不顾新工作还没有着落,不顾自己正处于生理期,不顾外面下着大雨,坐地铁去传媒大学附近找房子。我决定找个中介公司,于是去链家看了好几家,都不满意。不满意的不是房子,而是我自己,押一付三,再加上服务费和中介费,一个小单间没有小一万下不来。

那天傍晚,借着不算昏暗的路灯,我看着传媒大学门口出出进进的那些学生,幻想着我脸上曾经的笑容和他们一样明亮而美好。没多久,肚子疼得我直不起腰来。我蹲在路边捂着肚子给老陈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不到三声他就接了,他的声音还是很温柔。他说,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想要怎么样。所以电话两端,我们长长久久的沉默。我如鲠在喉,最终只好恶狠狠把电话挂了。

一分三十六秒,那是我们最后一次通电话。一段几万个甚至十几万个小时的感情,用96秒就能终结。

3.

我找了新工作,一开始还是时常捉襟见肘,不过好在不到三个月,我就从群租房里搬了出来。

老陈的确红了,虽然不及尧十三,但也有望成为下一个尧十三。我们在一起时写的歌他还在唱,专辑封面上印着我的名字。偶尔有他的粉丝发私信给我,问我们最近怎么样了。我不回复。

其实我内心比谁都明白我们为什么分开。用三个字来概括原因大概就是:道不同。

我们相恋的时候,他还在酒吧卖唱,是一个没什么追求就想好好唱几年歌的小歌手。

酒吧是他和一个朋友合伙开的,所以吃喝倒也不愁。那一年他23岁我19岁。那时我是个学生,翘课陪他也不以为意。反正大把时间可挥霍。他是老板兼歌手之一,我是老板娘。我们白天写歌睡觉,晚上唱歌给客人听。

每当我问起他以后的目标,他总说不知道,他说不过以后总会知道的,走一步看一步吧。我问他以后是什么时候,他又说不知道。

期间酒吧来过一个音乐制作人,帮他出了一张专辑做了一些宣传,他有了七八万粉丝。丽江是一个太过容易让人飘飘然的地方,慵懒的生活节奏和步伐慵懒的穿花裙子的姑娘,都很符合老陈慵懒的性子。

有酒喝,有饭吃,有姑娘喜欢,这样的生活哪个男人不想要?有时候我问他,唱歌是为了什么?他说是为了快乐。我说好,那快乐完了呢?他说就一辈子快乐啊。我说一辈子就在酒吧唱歌,仅仅为了快乐?

他安慰我,当然不会了,等我做完第二张专辑我就可以巡演了。到时候我唱歌,你帮我放背投,帮我拍照,帮我卖票,到时候台下不知道多少姑娘羡慕你呢。

那阵子我们的分歧太多了,后来索性酒吧也没去了,我在家看书写论文准备毕业答辩,隔壁屋住着另外一个歌手和他的女朋友,他们经常半夜争吵、摔东西,然后我听到那女孩拉着行李箱出门的声音。


我看看自己身处的不到15平米的这个房子,开始对未来感到恐慌。我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

那时候正好快男海选,酒吧的另一个合伙人也去了。我说要不老陈你也去吧,我舅舅刚好在湖南卫视工作,没准还能帮你打个招呼。

一开始老陈挺乐意的,后来就不了了之。彼时我招呼都打完了,老陈突然说他不去了。我说我在我舅面前没法交代,人家毕竟动用了自己的人脉,要不你还是去试试。

老陈坚持不去,僵持了半个月,学校催我回去答辩,我一边收拾行李,一边提议一起去北京。老陈说北京太大了生活节奏太快了,过惯了现在这种日子,我去北京会饿死的。

我说实在找不着工作你还能去后海卖唱啊,麻油叶、赵雷、马条那帮人谁当年没在小胡同里唱过歌?你怕什么?北京那么多牛逼的音乐制作人还发现不了你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老陈沉默不语。那段时间我们坐在一起,四目相对却经常,相顾无言。他是铁了心不愿意离开丽江,他说他永远当不了一个上班族。

我问他,我什么时候逼你放弃唱歌了,我难道不是一直在努力,为了让你更好的唱歌?

老陈以一个拥抱结束了分歧,他说他要去唱歌了,出门的时候他在茶几上放了一千块现金。他说,不管我以后做什么,哪怕就是唱一辈子歌,我也会养着你的。

手机被他落在床头。虽然有密码,但我从来没有翻过他的手机,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我鬼使神差打开了。

我滑开微信,一个来过酒吧的客人给他发微信,说公司有舞会,还说如果他在就好了。老陈回了一个调皮的表情,并让对方发一张照片过来。

姑娘发了,挺年轻,也挺漂亮。老陈发了一个“美美哒”的表情。像老陈这样不苟言笑的人,平时多跟姑娘说几句话都会脸红,唱歌之前惯用的开场白向来是“你们刚才在门口看到的那个姑娘是我媳妇儿啊,男客人不准合影,女客人不要瞎说话”,大家捧腹大笑,然后投来唏嘘的目光。

这样的对话会出现,我比谁都明白,不是老陈有了二心就是姑娘太好看他不小心心猿意马了一下。不管基于哪一种情况,这段感情在我心里都有瑕疵了。

说来也怪,那天我去送手机给他,他没有跟人说我是她女朋友,并且往后的每一天,都没再有。直到今天,我都希望那只是个巧合。

他每周会定期放些钱在茶几上,他说如果我需要可以拿去用,还说希望我一毕业就跟他结婚。那钱我一分也没动过。

再后来就是我离开了丽江,回了北方。听说他的第二张专辑已经发了,其中一首词是我曾经写的诗。酒吧请了一个店长来打理,他出去巡演了。

4.


我在北京混得没多牛逼,但生活的确也在朝着越来越好的趋势发展。有时候甚至觉得好得有点不真实。

这世界变化得太快了,她和我18岁时独自离开父母看到的那个她不一样,和我与老陈携手并肩写歌唱歌喝酒时看到的那个她又不一样。满大街按着喇叭的小轿车穿行而过,我和老陈就在这人群里潦草地离散。

如果不是曾经共同的朋友告诉我,我甚至不知道巡演有北京站。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去看,我说我没空。


其实那天我去了。我剪短了头发,戴了帽子,用大大的墨镜把半边脸遮住。台下大多是大一大二的小姑娘,她们手中拿着等待被签名的唱片,满脸的胶原蛋白。虽然我也不过二十来岁,但带着世故的气息站在那还是被反衬得又坚硬又粗糙。

演出散场之前他唱了一首《北方女王》。他说,今天我终于来北方了,下面我要翻唱一首尧十三的《北方女王》。我前女友曾经说我唱歌非常像尧十三。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是用这首歌泡到她的。但是就在一年多以前,我们分手了,她现在有没有在别人的床上呻吟我也不知道。总之谢谢你们来听我唱歌。

那个邀请我一同前来的朋友走过来,“我就知道你会来”。临了又问我,“你后不后悔”?我摘下墨镜,摇摇头,再把墨镜戴上,转身走出live house,朝身后用力挥了挥手。

是的,我不后悔,也不会再回去了。老陈那时候究竟有没有出轨我并不在意了,因为我知道,我不属于南方,不属于丽江,更不会一毕业就嫁给他。我还是适合回到北方,挺起高傲的头颅,当个潇洒的女王。

外面的世界令我们眼花缭乱,我们都还没定性。彼此爱过,已是最大的诚意。一起吃过的苦我不会忘记,爱给过的甜我珍藏在心。

就像最穷的时候我的卡里只剩下两毛钱,我依旧留下了他曾经送给我的求婚戒指,就像我闭着眼睛还是能准确无误地哼出他写的每一首歌,就像……就像,就像如今跟人谈及他,我能毫不避讳地说一句,我爱过他。

真正要分开的两个人,连“分手”二字都是多余的,因为殊途同归。

说分手就像是一种仪式,有了这种仪式好像能显得我们更善待这份感情,但其实,感情走到头了,分开不过是水到渠成无法避免的事。说与不说,自在人心。所有大张旗鼓的离开都只是在虚张声势,真正要离开的人从来都是默不作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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