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0号,小王和小吕结束长达三年的恋爱长跑,正式在男方小吕老家——澄迈金江的民政局登记结婚。谁曾想,前一刻还甜甜蜜蜜办理结婚证的两人,后一秒就差点办理了离婚证。
小王说,为了图方便,5月20号这天,她和丈夫小吕一登记完,就去办理准生证。哪想,办证人员的话,如同晴天霹雳,不仅让自己手足无措,也在丈夫的心里蒙上一层阴影,上面的信息显示小王生过一个小孩。当即,小王就上前确认电脑上登记的信息,核对后发现身份证、照片、还有家庭住址,都是没有错的。
在海南省生育登记网站生育信息一栏中,上面清清楚楚的记录着,母亲名字小王,父亲名字张某,两个人在2009年3月31日生育过一个女孩。信息的录入方,恰恰是小王老家——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中心卫生院。
按照办理准生证的有关规定,除了身份证和户口本之外,还要提供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可是小王一再发誓,自己根本不认识那名张某,并且,2009年的时候,她才21岁,仍在深圳上学,绝对不存在结婚生子的情况。另外,她的身份证一直随身携带,从未丢失。那么是谁如此清楚自己的信息?难不成是家里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想到这里,小王立刻给远在昌江老家的家人拨打了电话。
小王的姐姐表示,觉得这个事情太荒谬,因为当时小王都没有到法定年龄结婚,而且当时小王都一直在深圳,怎么可能有这样子的事情,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虽然小王的家人也一再举证解释,但是小王的丈夫小吕和家婆仍然半信半疑。小王意识到,如果不能尽快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她自己的婚姻、爱情甚至以后的幸福生活,都极有可能毁在这些登记信息上。
神秘“丈夫”现身作证 不知情下“被结婚生子”
此时此刻,作为女方,小王唯一想法就是要证明自己的清白。然而事情已经过去8年之久,要调查,难度可想而知。思前想后,小王决定从登记信息上的“丈夫”张某入手。那么怎样才能找到张某?他和小王的关系,是否真的只是陌生人呢?
通过生育信息查询,小王记录了自己这位所谓“丈夫”的所有信息,包括他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等。考虑到准生信息是在自家老家昌江的乌烈镇中心卫生院录入的,小王决定先回老家,一方面去卫生院问下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也发动家里的亲戚朋友,寻找张某,证明自己的清白。5月21日,在丈夫小吕的陪同下,小王回到了昌江老家。在看了小王提供的张某的信息后,小王的姐姐发现,张某竟是自己丈夫的一位好朋友。
小王的姐姐告诉记者,张某今年36岁,比自己的妹妹整整大了8岁。虽然是同村人,但因为妹妹常年在外,两个人互不认识,所以,也根本不可能有结婚生孩子这些事。随后,记者也通过小王的姐姐联系到了张某。
张某说,自己在2002年就去了广东打工,一直到2012年才回到了昌江老家。然后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现在的妻子。而他不管是办理结婚证还是准生证都非常的顺利,没有遇到任何的问题。也是直到小王的哥哥给自己打电话,他才知道自己居然跟妻子以外的人结过婚生了孩子。而尽管这一事件,对自己的生活还没有产生影响,但是换位思考后,张某还是第一时间返回老家,帮小王作证澄清,消除小两口子间的疙瘩。
在张某的帮助下,小王和丈夫小吕间的隔阂消失了。但是,小王和张某两个互不认识的人,怎么会莫名被结婚,成为一个孩子的父母呢?
张某和小王,以及小王的家人都希望弄明白到底是谁冒用了他们的身份信息,小王说,在09年就已经开始被冒用的信息,到现在已经用了八年时间了,
现在我要求它公开道歉,然后是赔偿损失,以及电脑的信息全部撤掉。
卫生院存根全无难调查 计生委全面介入处理
不光是小王夫妇、张某和他们各自的家人,相信所有人都想弄明白,到底是因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莫名被结婚生子的情况?当即,小王一行赶到出生信息录入的地方——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中心卫生院寻找答案。
通过乌烈镇中心卫生院的一名医护人员,我们查看到了8年前的登记信息。这本《海南省出生医学登记册》上明确记录,2009年3月31日,女方小王和男方张某在乌烈镇中心卫生院妇产科产下一名女婴。除此之外,登记册上更是详细登记了小王和张某的年龄、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以及学历。这么详细的信息,如果不是小王和张某亲自登记,那会是谁?又是如何登记的呢?随后记者也联系了乌烈镇计生办,并一同找到了卫生院的负责人。
卫生院的院长称,当时的接生护士和医护主任,一个病休一个休假,目前都不在医院。那么就当时的生产情况,医院这边是否还有相关的存根或者其他资料呢?
院长告诉记者,早先在他们这里住院生产,并不需要太繁琐的手续,只需要登记男方和女方的身份证信息即可,而其他相关的手续则非常简化。为此,现在乌烈镇中心卫生院无法提供当时的其他资料。这也意味着小王和张某信息被冒用的事情,无从查起。
随后在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主持的调解会上,当事人小王提出了公开道歉、撤销登记信息以及赔偿的要求。
就撤销电脑上登记信息的要求,镇计生办已经提交资料并且上交相关部门,在一个月信息更新后,就能消除目前小王和张某的准生信息记录。
就小王的赔偿诉求,记者也咨询了律师。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随意冒用或者盗用他人的姓名,用于做一些非当事人主观意愿的事情。
律师李君表示,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个准生证,事后也对当事人造成了一个巨大的影响,比如说心理上的,婚姻上的,家庭上的,方方面面的影响,这些影响会对她造成一些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的侵权人,应该对当事人承担一个损害赔偿的义务和责任,问题的难点在于它不像一个普通的交通肇事,具有明显的人身伤害,
赔偿的标准可以明显量化的。
目前,小王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信息被冒用8年之久才被发现,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大家可以放心的是,从2010年乡镇自动化办公开始后,诸如登记准生信息等业务,已经比较系统规范,只需要读取一方的身份证信息,电脑就会自动显示男女双方的结婚信息、身份资料等等,这不仅避免了类似误会的再次发生,也更好的保障了每位公民的姓名权以及隐私权。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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