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赣府厅发〔2025〕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推动我省癌症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癌症防治成效,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综合施策、全程管理,立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社会,促进癌症防治关口前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癌症防治工作,加强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有效减少癌症危害,切实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到2027年,全省癌症防治体系、防治网络进一步健全,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升到40%以上,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超55%,群众对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75%,重点癌种患者省外转诊率和费用负担指数稳步下降。
二、任务措施
(一)加强科普宣教,增强全民防癌抗癌意识。
大力普及癌症防治健康科普知识,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居民癌症防治宣传教育。编印发放癌症防治知识读本和科普话本,制作播放防癌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影视文学作品。组建癌症防治宣传平台和抗癌健康教育专家库,加强肿瘤防治领域省内名院、名科、名医宣传,开展“科学防癌、健康赣鄱”为主题的癌症防治科普大赛。落实个人自主健康管理责任,增强全民防癌抗癌意识。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公民参与健康事业公益积分制度,在就医体检时进行费用抵扣。
(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省疾控局等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控制危险因素,降低患癌风险。
根据省内癌症分布和高发情况,加强重点区域致癌危险因素控制。加强水生态、土壤保护,保障饮用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落实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强化环境健康风险大数据研究,识别和控制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环境危险因素,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落实工作场所职业性肿瘤预防相关制度,强调个人防护和轮岗作业,降低职业致癌物、电离辐射等暴露风险。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制定工作场所防癌抗癌指南,开展健康企业建设,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保持个人卫生,推进适龄人群疫苗接种。加强公共场所控烟措施,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体系建设,推进医防协同。
建立涵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县(区)癌症中心、癌症早诊早治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公众在内的“六位一体”综合癌症防治模式,建强省癌症中心,推动市县(区)癌症中心、肿瘤质控中心设置“全覆盖”,推进市县(区)医院“癌症早诊早治中心”建设,完善“流调在基层、筛查在医院、质控在市县(区)癌症中心”运行机制。制定癌症中心工作规范,明确各级癌症中心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省癌症中心、省疾控中心、省级癌症防治牵头医院在癌症防治科教研协同、防治项目攻关、防治技术支撑、防治工作指导、防治能力提升等方面作用,健全机构间协作机制。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机构建设。支持肿瘤专科医院建设,强化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肿瘤科、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肿瘤专科或学组设置,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肿瘤科设置率达70%。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肿瘤早诊或早癌筛查门诊或癌症筛查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或增挂早癌筛查门诊。坚持规划引领,健全完善肿瘤防治相关专科发展规划,开展江西省肿瘤防治疑难病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江西省肿瘤防治专科联盟,促进癌症防治优质资源扩容和工作重心下沉。建立以肿瘤性疾病为核心的“1+N”多学科式临床专科,新增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0%向肿瘤防治相关学科倾斜。组团系统性对口帮扶癌症患者流出多的县(市、区),降低患者省外就诊率。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肿瘤登记,推进信息共享。
完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健全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提升报告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将肿瘤登记纳入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加强肿瘤发病死亡、居民人口信息、癌症筛查数据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和医保信息等系统数据共享交互,优化肿瘤登记信息与死因监测信息共享方式,促进癌症防治信息资源共享。编制并发布江西省肿瘤登记年报,绘制江西省癌症地图,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强化肿瘤登记工作组织实施,规范开展肿瘤登记工作县(市、区)达100%,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政务服务办、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