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23)》,吉林高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在全国32家高级法院中排名第2位,吉林中院、长春中院在全国50家中级法院中分别排名第3位、第4位,延边延吉法院、长春朝阳法院、松原前郭法院、松原宁江法院在全国117家基层法院中分别排名第1位、第3位、第7位、第8位,吉林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9年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近年来,吉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参与社会治理、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吉林法院将深化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措施,先后制定发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互联网公开庭审活动工作标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标准》等标准化文件,加强规范指引,明确司法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统一全省法院公开平台的栏目设置及公开模式,加强诉讼指南和流程指引信息公开,强化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的深度应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准确的诉讼服务。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在提升案件审理透明度的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及时性、规范性。
吉林法院不断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公开典型案例,将法治精神寓于鲜活的案例中,积极传播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社会矛盾依法文明化解;发布司法建议,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资源助力司法裁判;持续开展普法“七走进”活动,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通过“公众开放日”、网络直播普法宣传、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发布执行失信信息等多种方式,更加有效地宣传司法理念、传递司法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展示司法形象,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吉林法院主动公开审判权规范运行事项,加强人员任职回避信息、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以及法官履行“三个规定”情况公开,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开要求,对公开范围、内容、程序进行严格审核,审判数据信息实现脱敏后公开。畅通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旁听案件庭审的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等旁听庭审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吉林法院积极加强和规范涉企案件信息数据公开,发布信用惩戒典型案件,完善司法公开救济路径,支持企业信用修复,为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障碍。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矩阵,通过法治宣讲、以案释法、“VR庭审直击”沉浸式观看庭审现场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企业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推动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视频在互联网公开,充分展现人民法院以优质高效司法审判化解纠纷矛盾的成效和亮度,提升经营主体的司法满意度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