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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们读的是《人生不怕从头再来》,这是演员刘晓庆在65岁时写下的自传,记录了她波澜壮阔的前半生。如今,74岁的刘晓庆因为在综艺里充满活力的表现,再度引发热议,一个已过古稀之年的女性,为何状态比年轻人还好?让我们共同阅读这本书,感受刘晓庆高能量人生背后的智慧。
欢迎大家每天坚持阅读,与我们积极互动。阅读,既是一种陪伴,也是为了更好的成长。
今天我们继续阅读刘晓庆的自传——《人生不怕从头再来》。
昨天我们读到刘晓庆出关被拒,经过精心策划的出逃计划宣布彻底失败,法国是去不了了。
那她之后会选择去哪呢?还有得选么?让我们开始今天的阅读吧。
名角的停顿
我住进了深圳特区报社的酒店“迎宾楼”。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北京是回不去了。听公司的人说,税务和专案组都在等我回去。
晓红被勒令每天上午9点去西三环宾馆报到,去了以后要不就叫她交代问题,要不就没人理睬,在那儿候着,什么时候通知她可以走才能离开。
靖军和会计方利还是不知道下落。被拘留了也是我们猜的。让晓红送东西送钱,也是交到某个地方,由那个地方再送过去,除此之外音信全无。
每天都在恐惧中生活。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不知道这场噩梦什么时候才会醒,也不知道能不能醒。
李治平知道了我的情况后非常愤怒:“你怎么会偷税呢?一个艺术家,又不懂得账目!”
我说:“你还是离我们远点儿吧,别再把你连累了。”
好多朋友都不敢再帮我的忙了。刘文萍由于和我来往密切,替我打抱不平,有关人员开了一辆车来,把她当总经理的重庆饭店所有账本全都搬走了,说是要严查他们的税务问题。
每一个和我有生意往来的企
业和个人都在被审查,每一个我聘请过的导演、演员、摄影、化妆和剧务人员都被一次次叫去问话。
有些资金往来过的朋友还被单独隔离一段时间,家人都不知道身在何处,是死是活。这桩“惊天大案”的规模之大,牵涉面之广,据说在文艺界前所未有。
“偷税”风波
说起来我也是被“二次革命”了,税法刚刚实施不久,我就经历过著名的“偷税”风波。
那是1988年
,我迫于生计四处“走穴”时,曾经发生了一次影响巨大的“刘晓庆偷税17万”。
本来活得好好的,可是在这一天,情况就改变了。突然接到青岛税务局的处理通知,说我偷漏个人所得税17万多,加上罚款,共计36万。
36万!对当时的我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青岛税务局?和我有什么关系?我都没去过青岛演出。
而且,限令我在一个星期之内,到青岛税务局去交清,如果有异议,也得先付了全款之后才有资格提出异议。
我算了一下,17万的税,也就是说我大概赚了近30万元,可是除了银行存款,再把所有的衣服、鞋袜、背心、裤衩什么的全都算上,我一共也没有这么多钱啊!
我拜托律师问过几次税务局,他们不说,让我好好想。我好好想了,想不出来。
又得到消息,《人民日报》知道了我被“裁定”偷税17万的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裁定”这个词。听说有一位记者已写好了文章,即日就要见报。一听这消息我就给惊着了。
后来知道我在“走穴”过程中,曾经用过青岛一家单位的演出证。肯定就是这玩意儿把我给牵连上了!
可是我刚开始“走穴”演出酬劳低,虽然场次多,一场从20元钱开始,最多也就150元。况且“穴”也不是天天走,拍电影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黄金”时间。
后来想到在李翰祥导演的《西太后》摄制组曾有过一笔劳务费。一查果然有这回事!可是没有单子。只有手写的白条。
因为是现金来往,手写了收条就算数。后来一算45%的税,差不多就是17万!在这里了!肯定就是这一笔!
这是给电影《西太后》剧组的赔偿费。因为片子是香港导演李翰祥承包拍摄,我和他有合同,李导演怕主演不在停拍会给摄制组造成损失,坚决不放我去“走穴”。“穴头”心急火燎,于是答应给《西太后》剧组一笔赔偿费。
应该是有关部门把这笔资金认定成我的个人收入了。可是我从没有看到过那笔钱,也根本没有碰过那笔钱。
我的心一下子天翻地覆。这笔款项怎么过去没有人跟我说过呢?他们说是看我忙,穴头们就自己处理了。
既然缘由清楚了,那现在得先想想办法,绝不能让自己的光辉形象在中国人民心目中变黑。
及时灭火
赶紧打电话给朋友说我今天晚上就得见到那位记者。必须见,非见不可!不然就来不及了。再不,我去他家登门拜访。
朋友说她已经与赵志文联系上了。就是那位《人民日报》经济部的大记者。
人家一开始不愿意,但在我们的反复请求下同意晚上见一面。去见记者的路上,说实话心里十分紧张。坐在车上靠着椅背心里不停地“演习”,该说些什么。
但到了见面时,发现赵志文比我想象的要和蔼得多。我事先做过的计划、想好的台词全部无影无踪。想了半天不知该如何开口。
朋友打破了僵局。她胡说八道一通乱骂。骂了没有几句触动了我的肝火,我不由自主开始帮腔,越说越来气,越说越激昂。
像决了堤的洪水,从头到尾把想到的都说了一遍。我怎么去演出,怎么来的17万,税务局怎么裁定,等等等等。
一通说完后,差点以为会被认作为泼妇,但出乎意料的是,在那和煦暖暖的灯光中,我看到的是一双亲切、理解和同情的眼睛。
从那一瞬间起,赵志文成了我永生难忘的朋友。他是第一个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相信我没有偷税的人。
媒体的事情总算解决了。这下子,我放心了一半。紧接着,我和律师专程飞往青岛。
到了青岛执法机关,当面对账,说明情况。我随身携带了《西太后》摄制组收到劳务费的正式发票,上面有导演李翰祥的亲笔签名。
这一纸关键性的证据强有力地证明了我本人并没有偷税漏税行为。就这样,我把已经踏进鬼门关里的一只脚,硬生生地拽了回来。
一段时间之后,有关部门居然改变了“裁定”!我拿到了重新下达的“通知书”。没有了17万,没有了一倍罚款,当然也没有了36万这个数字。
可是,在最后一行留下了“另将继续审查”这句没有期限的永久枷锁。因为这段文字,我永远不能出国,永远头上悬挂着“另将继续审查”之剑。
而这把剑已经挂上了,就意味着再也不会解除。这份“通知书”是最后结论。不过,我的天性是:既然能够为自己讨回清白,就绝对不会坐以待毙的。
记得当年,从青岛回北京的那一天,自以为蚍蜉已能撼树的我,在飞机上步履轻盈。坐到座位上系好了安全带,还哼起了小曲儿。
却不知1988年青岛之行,给后来的我播种了“灾祸之根”,埋下了万吨炸药。终于,在2000年,两位离开晓庆文化公司的雇员,我一手培养出来的昔日下属,向上级机关写了对我的实名举报信,点燃了引信。
我赢得了12年的自由,也付出了巨大代价:我被关押422天、名下19套房屋被拍卖充公、公司被查抄及个人资产被没收。
结语
今天,我们读到刘晓庆不能出关,又不敢回北京,只能继续呆在深圳,终日生活在恐惧里。
那她这样的生活会持续多久?事件又会如何发展?
让我们期待明天的阅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