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5年第1期
2025年1月(司法实务版)正式出版!
聚焦:非法集资犯罪的惩治
贝金欣
:刑民协同完善非法集资犯罪追赃挽损制度路径
李晓娟 王爱强
:资金数据分析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运用
陈晨
: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之认定路径和要素剖析
检察长视界
曾翀
:推进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的检察实践、困境与破解
张诗美
: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检视
数字检察
李菲菲 吕宏伟:
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检察监督现实困境及数字化应对策略
陈治 陈宇生
:检察法律监督模型构建探索及优化
刑事检察
杜启新等
:刑事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方式争议与规则完善
李聪 陈睿
:洗钱罪的司法适用困境与解决思路
徐蔚敏等
:银行卡类帮信犯罪特殊涉案财物的规范处置
民事检察
宋晨 王敏利
:民事检察监督视阈下调查核实权的配置与规范
刘晓虹 孔维霞
: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审查路径探析
行政检察
王媛媛等
:办理“未依法扣除起诉期限”案件的难点及对策
谈倩等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一体履职思考
公益诉讼检察
白玉等
:个人信息保护检察民事公益诉讼难点与优化
黄星任等:
互联网小微型客车租赁新业态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探索
未成年人检察
王国庆等
:检察视阈下涉未成年案件督促监护制度的完善
吕晓燕 李永娟
:检察机关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实践应对
综合检察业务
张璇等
:大湾区检察听证机制完善路径考量
黄胜 张莉
: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的基层实践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当前非法集资犯罪仍是非法金融活动的主要形态,其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应依法从严惩治。本期《聚焦》栏目围绕“非法集资犯罪的惩治”主题,对刑民协同完善非法集资犯罪追赃挽损制度路径展开研究,探索大数据资金分析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运用,破解海量资金证据证明难题,从成本收益原理出发,以符合经济规律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参照系,对非法集资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行审查,准确把握集资诈骗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提升打击治理非法集资犯罪效能,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国家安全。
题目:
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检察监督现实困境及数字化应对策略
作者:
李菲菲,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七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吕宏伟,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
摘要:
检察机关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工作存在协作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措施刚性不足、案源信息获取难、监督力量保障难等现实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现有工作机制监督理念落后,缺乏统一的数字化协同监督
平台。在数字检察战略实施的背景之下,通过对现有监督机制进行数字化改造解决上述问题是较为现实的路径。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协作式监督理念,构建监督平台实现全流程介入监督;以数据整合为基础,打通数据 “孤岛”,为数字化平台运行提供资料;以大数据算法为技术支撑,推动监督工作数字化运行,以技术支撑提升监督质效。
关键词:
刑事财产性判项 检察监督 数字检察 大数据法律监督
题目:
民事检察监督视阈下 调查核实权的配置与规范
作者:
宋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王敏利,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摘要:
2013 年施行的《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诉讼中的调查核实权,调查核实权作为重要工具和坚实后盾为民事检察获取民事违法线索、印证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在实务中该权力的行使产生
的私权救济与审判监督内在关系紧张、权力行使范围模糊、权力行使制度保障缺乏等诸多困境亟待理论回应及实践应对。为此,检察机关应充分聚焦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定位、准确锚定调查核实权行使的范围,通过强化内外部协作补强调查核实权刚性,以此促进调查核实权的规范运行。
关键词:
民事检察监督 调查核实权 权利救济和审判监督
题目:
办理“未依法扣除起诉期限”案件的难点及对策
作者:
王媛媛,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乔传忠,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张彤彤,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 48 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起诉人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应从起诉期限中扣除。由于办案人员对事实证据、案件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如何认定起诉期限是司法实践的
难点。办理
“未依法扣除起诉期限”案件,应坚持“三个善于”:基于实质法律关系,准确把握外在因素与超过起诉期限的因果关系;基于法治原则,准确理解起诉期限扣除的含义;基于法律和实际情况,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
关键词:
行政裁判结果监督 未依法扣除起诉期限 高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