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不管是改革开放之初的城乡户籍分隔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时期,还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市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小城镇始终是城镇化的主要政策导向,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将小城镇作为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避免城镇化进程中各类“城市病”的出现。而与这些政策预期相比,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实际成效并不显著,主要表现在小城镇的人口集聚程度不高,小城镇的经济规模偏小,特色经济不突出,服务功能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没有充分发挥其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供需关系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失衡,一方面,存在需求的产品供给不足,另一方面缺乏需求的产品严重过剩,这种矛盾同样成为小城镇发展的严重障碍。近几年来,浙江模式特色小镇培育建设的探索引发了全国各个层面对小城镇发展及其作用的重新思考,特色小镇发展更多是着眼于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如特色小镇的产业定位主要是为了破解有效供给不足和消费需求外溢及高端经济发展要素聚合度不够等问题。这些探索对小城镇发展提供借鉴的关键就在于要将小城镇发展置于城乡经济转型发展的大环境中,而不是局限于服务农村经济社会的功能作用。“从浙江和其他一些地方的探索实践看,抓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大有可为,对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2015)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中明确要“把特色小城镇建设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近期又提出要建立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机制(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因此,应从提高小城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的角度,调整小城镇的产业和经济结构,进行产业发展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各类市场对小城镇产品的需求。未来,我国小城镇发展的目标依然是增强其服务功能,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位、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小城镇应有不同的发展模式与实施路径。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要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增强小城镇的服务功能,包括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发展特色产业、服务“三农”等。其中,对小城镇特色产业的创新性培育,要注重生产要素配置结构的优化,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全要素的生产效率和空间上的有机整合,以符合外部需求市场的最大产出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质性提升。同时,通过生态要素的优化配置,培育适应高端需求的新兴产业,实现小城镇产品面向城市和乡村两个方向的输出。
本刊编委会主任:彭震伟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小城镇规划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党委书记、教授
doi:10.3969/j.issn.1009-1483.2018.0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