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和精神风貌,自2024年2月2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推出“人民法院凡人小事”栏目,聚焦一线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生活日常,见微知著。栏目自开设以来,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各级法院踊跃投稿,2024年全年,栏目共发稿300余篇。日前,本报对“人民法院凡人小事”栏目进行了回顾盘点,梳理出十个具有代表性的平凡英雄和凡人善举,以图文和视频的形式,全方位展现这些“平凡中的伟大”,敬请关注。
聂晶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2024年7月13日,本报刊发文章《在“小案件”上做好“大文章”》,介绍了聂晶在参与河北高院关于金融纠纷的司法建议制定过程中,作为主笔人,她翻案例、捋数据,多走访、深挖掘,形成的司法建议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认同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聂晶认真总结司法审判中反映的问题,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制定工作,为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提供了司法智慧。
个人感悟:
在办理金融纠纷案件时,有时会发现这样的问题,贷款中,银行工作人员口头答应的利息和合同上利息并不一致,发生诉讼后,银行支行一级没有调解权限,所以也没有办法授权给律师进行调解,银行也不能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放宽还款期限、改变还款方式,这些都给金融纠纷的有效化解带来极大的困难。经过河北高院团队的反复调研发现,如果我们可以和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一起协商、共同解决,在诉讼前就打牢基础、把工作做到前端,便能从源头上减少相关诉讼。这些司法建议不仅是河北高院守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生动实践,更是践行“三源共治”、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和担当。
丁伟系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2024年11月21日,本报刊发文章《“如果再晚几分钟,后果不堪设想……”》,讲述了丁伟在加班后回家时,机警地发现了居民小区的火情,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浓烟冲进火场,救出了两位受困老人,又再次冲进火场灭掉了厨房的明火,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丁伟见义勇为却不声张,区委会主任送感谢信到单位,大家才知道了他的义举,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政治本色和一名司法警察在紧急关头的大智大勇。
个人感悟: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大脑的反应和身体行动都是下意识的。三十年的司法警察生涯,我越发觉得司法警察工作就好比是空气,平日里无声无息,却至关重要。我们通过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标准的扎实训练,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夯实公平正义的根基,确保审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作为警队领导,日常训练中我全力以赴,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我冲锋在前。就如这次冲进火场救人,我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向警员们展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司法警察的职责和担当。我将继续扮演好我的角色,引领警员们在平凡岗位铸就不平凡,带领他们于无声处累积潜绩,让每一位警员都成长为守护司法公正的忠诚卫士,确保警徽闪耀下的使命必达。
罗运威系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南照人民法庭庭长。2024年6月17日,本报刊发文章《三天上百通电话促成一个调解》,记录了罗运威在办理一起生猪交付案过程中,不厌其烦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三天内打了上百通电话,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终于找到了让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取得了双赢的效果,生动体现了人民法官追求案结事了的执着与努力。
个人感悟:
人民法庭是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面对的是基层群众,处理的是家长里短、看似简单的“小案件”。而“小案件”往往件件连着民生、时时关乎民生,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始终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如我在诉、置身其间,直面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为老百姓多想一点、多做一点,主动担当顺民意、解民忧。要善于组织用群众能听懂的语言释明法理,灵活运用“退一步海阔天空”“远亲不如近邻”等情理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我将秉持“如我在诉”意识,厚植司法为民情怀,积极践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以“和”为贵、以“和”促调,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助力筑牢基层和谐稳定防线。
杜坚松系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20年3月,他被确诊为直肠癌晚期,手术后半年时间内接受了9次化疗。2021年上半年,杜坚松的身体状况趋于稳定后便立即回到工作岗位。2024年3月25日,本报刊发文章《坚守审判一线的“抗癌法官”》,讲述了在一起需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中,杜坚松不厌其烦地向企业方阐明大义,向工伤职工讲法释理,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企业一次性向工伤职工给予10万元假肢更换补偿费。这起长达4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妥善化解,诠释了人民法官忘我工作的精神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职业本色。
个人感悟:
再审程序关系群众对司法公正最后的期盼,法官只有综合考量裁判的尺度、司法的温度,以最大的努力选择情理法的“最优解”,才能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本案从标的上是“小案”,但里面承载着截肢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承载着企业在尽到工伤保险购买义务后对法院依法裁判的期待。作为一名三十年的民事法官,我办理的大多是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的小案,但小案事不小,只有守住初心不怕难,努力办好每一个小案,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纪冰系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24年5月22日,本报刊发文章《他的努力让见义勇为者更有底气》,介绍了纪冰面对因见义勇为却陷入困境的当事人,不仅在法庭上伸张正义,更在庭外不断为其争取荣誉与经济援助。多年来,纪冰坚持不懈,联络各方,筹集善款,解决因见义勇为却陷入困境的当事人之医疗急需,为其争取到荣誉称号和上百万元的慈善救助。此举不仅是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弘扬,更是对社会正能量的有力传递。
个人感悟: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美德。没有人生而英勇,他们只是选择了无畏。他们让我们看到,英雄并非遥不可及的神话,而是真实存在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壮举,我们要持续鼓与呼。我们需要让这些英雄们知道,他们的付出应该被看到、被铭记。作为一名奋战在审判工作一线13年的法官,数年间持续为见义勇为者奔走呼吁,让见义勇为更有底气,是我对“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的诠释和实践。我始终坚持真情实意为当事人考虑,全力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度与温度,在法理情的交融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而我所做的,就是为了让更多人拥有见义勇为的底气。
曹哲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书记员。2024年8月14日,本报刊发文章《这位法院书记员,奔赴一场生命之约……》,讲述了在曹哲得知与一名患者造血干细胞初配成功后,历经9个月的准备,瞒着单位和家人,奔赴了一场生命之约,最终成功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为患者带来了生的希望。曹哲的义举彰显了人道主义精神,对于树立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人投身公益具有积极意义。
个人感悟:
接到红十字会的电话后,我并没有太多考虑,当时我就想那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我不想放弃,我也不愿放弃,我想带着他好好活下去。作为一名书记员,我认为这是一项平凡的工作,但是我想把这份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在日常工作中,我要求自己核对当事人的信息要准确无误,开庭笔录要记录完整,整理卷宗要条理清晰,案件归档要规范及时。在日常和老百姓、当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努力践行“如我在诉”,既要说得专业,还要通俗易懂,更要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将心比心。今后我还要多努力一些,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更严格要求自己;还要多付出一些、多尽心一些,这样既是对工作负责、对当事人和老百姓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金建武系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桥头人民法庭庭长。2024年10月9日,本报刊发文章《支付宝转账出错之后……》,介绍了金建武为挽回当事人转账时错写支付宝账号导致的损失,帮当事人找回本应付给工人的工资,在多次实地走访遭遇“查无此人”的碰壁后,依然设法用共享法庭的“查人找物”功能联系到了已经搬迁的被告母亲,并多次上门或致电打消了其担心被骗的疑虑,最终联系到了远在南非的被告,敦促其核实并找回了款项。通过该案的办理,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人民法官的担当精神和为民情怀。
个人感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新期许,也是我三十年扎根基层的信念与实践。在新征程上,我将更坚定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继续扎根在基层的泥土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让法治的力量深深根植于广袤乡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阳光。
周玉珑系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牛角店人民法庭副庭长。2024年10月21日,本报刊发文章《“田字取蒜”巧解蒜地受损案》,介绍了周玉珑在办理蒜田受损案中,创新方法,通过田地风向和农药的漂移推断出农药对蒜地的影响情况,快速精准地找到了解决纠纷的依据,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该案的成功调解,为周边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实现了“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展现了人民法官的司法智慧与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