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微博,看到一个央视网快看的新闻,说是近日
重庆一女子,横穿马路被撞
,因为女子双手插兜,被撞后脸部朝下重重的摔在地上,
导致面部严重摔伤
。女子被送往医院救助,
肇事司机被带到交警队
,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
如此一起很寻常的交通事故,本没啥说道的。唯一能说的,就是对一位女子脸部受伤的同情了。人活脸树活皮,
对女性来说,这一张美丽的脸部,总是很重要的
。只是在视频中,该女子的说法,我感到很是诧异,压根无法同情起来。
女子说,当时自己双手插在衣兜里,被撞的时候,要是能支撑一下的话,也不止于撞成这样。
咋看之下,没有啥奇怪的。的确如
女子所说,要是双手不插在衣兜里的话,肯定不会遭遇如此严重的伤害。
那么,我似乎也可以这么说,要是女子双手不插在衣兜里,的确,脸部不会受伤,但是,她肯定也会被撞到在地的。
显然,女子双手是否插在衣兜里,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的是,
女子赤裸裸的违反了交通规则。
从视频中可以清楚的看出,这是一个
十字路口,交通指示灯运行正常
,同时,地面上的斑马线非常清楚。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交通指示灯走,且走在斑马线上的话,任何行人都不会受伤的。若是受伤的话,或者被撞的的话,那肯定就是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了。
机动车要么没有按照交通指示灯,要么没有注意观察,发现斑马线上的行人。不过,此起交通事故,机动车速度不快,也遵守了交通指示灯,也按照路线行进。可是,司机没有想到的是,
还有人竟然在车辆行进中,横穿马路?
女子,还有两个行人,他们是无视指示灯,无视斑马线,图捷径,直接横穿马路。尤其是这位受伤的女子,在拐弯的车辆行进中,想横穿过去。尽管,这肇事车辆行速不快,但是,司机的的确确“观察不周”,导致女子被“撞到”。
可以判定司机“观察不周”。
毕竟,司机在道路上将行人撞到了
。哪怕这行人横穿马路,哪怕这行人无视行进中的车流,一旦行人受伤,按照现行的交通法规,司机的责任是肯定的,相应比例的赔偿也是少不了的。
相信,
交警应该会给出现行法律之下,双方责任的合理划分与处罚
。只是,正如这位女子感叹的一样,若是女子没有意识到,自己脸部被严重撞伤,原因是自己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什么双手插衣兜里。否则的话,哪怕双手不插衣兜里,可要是如此无视交通规则的话,她依然会被撞的,无非就是撞的轻点而已。
尊重规则,尤其是交通规则
,对行人来说,这是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维持自己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至于,以什么形式走路,至于被轻撞,或者被重撞,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也都是次要的。毕竟,发生交通事故,与机动车相比,行人遭受到的伤害,尤其是肉体的伤害,是最为严重的。
如这位重庆女子样的,意识不到自己被撞的原因,只是抱怨自己双手插在衣兜里的问题,那么,下一次的被撞,迟早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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