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职务犯罪的对象
,大部分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有的更是重要角色。分析
样本数量:2500余部手机。遗憾的是,这都是几年前的数据统计结果了,姑且当作参考资料吧。
本文将依据部分数据进行一个简单的聚类分析,勾勒出职务犯罪涉案人群的某些趋势和特点。对提高监察机关查办职务违法和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打击和预防腐败犯罪,不无裨益。
1、联系人众多,社会关系复杂
近年来,手机、电脑、网络大量进入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特别是手机,更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据不完全统计,一般民众的手机联系人数量平均值为70—300条,而数据显示,职务犯罪涉案人的手机联系人数量平均值为500,最高的达到5680人,远高于普通人群的平均水平。
在职务犯罪涉案人群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似乎更加强化了“六度空间”理论。随机抽取两个手机号码,对其展开共同联系人分析,结果显示,同地区涉案人之间的共同联系人多于跨地区的共同联系人。而这个结果同时还表明,两个号码之间仅通过两层关系就完成了交集。
2、社交软件应用频繁,并日益活跃
在当今网络时代,人们的交往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除了传统的电话之外,社交软件成为人们社会交往的重要途径。职务犯罪涉案人群同样不例外。
数据显示,80%以上的涉案手机都建立了微信账户,67%以上的涉案手机建立了QQ账户。微信的使用频度已经超过手机短信、手机通话。以上三者,成为职务犯罪涉案人群社交的三个主要方式。使用飞信、陌陌等软件的人群相对较少,但仍占有一定的份额,且未见下降趋势。
考虑到数据可信性,仅以手机通讯录及短信、微信、QQ、飞信为例进行分析。在每个账户的平均联系人或好友数量上,手机联系人为500个,QQ为83个,微信为70个,飞信为59个。其中,飞信账户仅117个,占手机账户总数的比例不到4.3%,而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化趋势在不断增强。
在每个账户的平均短信或聊天记录数量上,微信为1267条,QQ为772条,手机短信为630条,飞信为356条。同时,微信动态平均达到704条,由此可以看出微信(略强于QQ)在社交中的显著地位,且处于深度使用状态,已成为彼此联系的重要渠道。
职务犯罪涉案人对参加QQ群组、微信群组、陌陌群组等网络社团(群组)有一定的积极性。平均每个账户参加QQ群组4个、微信群组3个、陌陌群组18个。从群组性质来看,微信群组是强关联的熟人社交模式,陌陌群组是典型的弱关联陌生人社交,QQ群组介乎二者之间。可见,职务犯罪涉案人对陌生人社交有较大的兴趣。
3、手机APP使用普遍
除常见的社交软件之外,职务犯罪涉案人对手机App的使用也日益频繁。数据显示,每一个涉案检材平均安装各类App应用160余个,在各类App应用中,手机浏览器、定位软件高居应用榜首。电子邮件、微博、电子商务也有较高的使用率。
数据表明,该类人群已逐渐熟练掌握使用手机上网检索信息、应用App。以互联网搜索为例,除了极具个性化的搜索目标之外,在共性搜索内容方面,排名靠前的搜索目标分别为地图信息(尤以百度地图居多)和网上购物信息(淘宝、天猫、京东等)。这都是具有大众色彩的网络应用。
4、偏爱国外大品牌手机
相对于普通刑事犯罪人,职务犯罪涉案人群体现出较高的消费品质。以其使用的手机品牌为例,三星和苹果占据半壁江山以上(67%左右),体现了这个特殊人群对国外大品牌的特殊偏好。华为和小米手机数量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也从侧面反映了职务犯罪涉案人群的年龄趋势和偏好变化。
更多的职务犯罪涉案人倾向于使用智能机型,非智能手机数量已经下降到不足7%。抽样调查表明,大部分使用非智能机的涉案人,基本上还在使用另一部或几部智能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