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是全额预算科学技术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属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主要承担上海市行政管辖范围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包括水、大气环境质量、土壤、固体废弃物、环境噪声以及一些敏感地区如饮用水源取水口等的环境监测工作。为本市的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监督、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是全市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信息中心和培训中心。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 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或非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参加2017年6月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合格人员,达到本市平均合格分数线150.8分;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污染源数据综合分析岗
招聘人数:1
岗位说明:主要从事废水、废气污染源数据审核、科研及综合报告编制工作,兼顾污染源现场采样
招聘对象及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环境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能承担户外登高等作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招聘岗位:空气质量数值模拟和综合分析
招聘人数:1
岗位说明:负责空气质量数值模拟、空气质量综合分析
招聘对象及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大气科学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具有较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熟悉linux系统操作与管理;
熟悉大气物理、大气化学相关专业知识,熟练应用中尺度气象和空气污染数值模式,如WRF-Chem,CAMx等;
熟练应用至少1种数据处理程序和绘图工具,如fortran、matlab、NCL,Grads等;
熟悉大气污染数据分析相关业务;
具有较好的综合报告编写能力。"
招聘岗位:物资采购与合同管理
招聘人数:1
岗位说明:从事本单位的物资采购与合同管理工作。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处理能力和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能力。
招聘对象及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公共事业管理和企业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辅修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投送简历材料,材料包括:《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及本人2017年6月本市公开招考成绩的相关证明等材料。投送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筛选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我们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每个岗位按不少于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长或专家担任考官进行面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本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统一组织到本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由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公示与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人事科:24011814,章老师。
附件: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