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认证认可
订阅号——认证认可领域,综合信息发布平台。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中国认证认可

CQC对多项认证规则换版

中国认证认可  · 公众号  ·  · 2024-10-25 16:55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多项认证规则换版通知,包括转换开关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绿音认证修订技术规范和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产品执行新版标准,LED显示单元节能认证依据技术规范和实施规则修订,更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安全认证实施规则等内容。详情如下:



关于转换开关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要求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GB/T 14048.11-2024《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6-1 部分:多功能电器 转换开关电器》(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并替代GB/T 14048.11-2016(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转换开关电器产品CCC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2024年11月1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需要时应送样进行型式试验,并完成按照新版标准的确认,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11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6年2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五、咨询联系方式

CQC人员可为制造企业、团体客户提供换版技术支持。具体事宜可与产品认证五部零部件部工程师联络:

010-83886516贾颖巍(部长);

010-83886513毛海龙(受理);

010-83886027舒雅丽(受理);

010-83886511郎建才(复评)。

附件: GBT01048.11-2024标准换版专家组决议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绿音认证修订技术规范和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CQC1664-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绿音认证技术规范》和CQC16-448109-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绿音认证规则》已于近日完成修订,修订前后文件号不变,涉及产品认证业务类别:008080。现将上述文件修订及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变化内容
1、CQC1664-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绿音认证技术规范》增加“附录G 浴室电加热器具(浴霸)绿音指数评价要求”;
2、CQC16-448109-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绿音认证规则》的适用范围增加浴室电加热器具(浴霸)。
二、实施要求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我中心按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和规则实施认证。
2、现有008080类证书持续有效,本次修订不涉及差异项目测试及证书转换。
三、联系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二部工程师联络。
联系方式:
陶 阳 010-83886344;
孙忻凯 010-8388030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产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GB/T 4706.1-2024《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GB 4343.1-2024《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并即将实施(见表1),并将替代GB 4706.1-2005和GB 4343.1-2018(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表1 标准更新列表


标准变更情况
新版标准实施日期
产品类别
GB/T 4706.1-2024替代GB 4706.1-2005
2026-08-01
002022
GB 4343.1-2024替代GB 4343.1-2018
2026-06-0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对涉及表1标准的CQC12-461237-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关电源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规则修订及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GB/T 4706.1-2024替代GB 4706.1-2005;
2.GB 4343.1-2024替代GB 4343.1-2018;
3.§4.2.1依据标准增加注1:电磁兼容试验项目为选做项目,当申请人选择电磁兼容认证时,强制性标准(GB 4343.1-2024、GB 17625.1-2022) 为必选标准,推荐性标准(GB/T4343.2-2020、GB/T 17625.2-2007)为可选标准,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测试。
二、执行新版标准要求:
(一)执行GB/T 4706.1-2024标准要求
1.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认证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6年8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认证申请人即可向CQC提交证书换版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6年8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6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建议与GB 4343.1-2024标准同时换版。
(二)执行GB 4343.1-2024标准要求
1.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认证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6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认证申请人即可向CQC提交证书换版申请,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6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6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建议与GB/T 4706.1-2024标准同时换版。
三、检测能力报送要求
各相关实验室应尽快向我中心报备所具备新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CQC产品认证二部已经开始使用更新后的认证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认证二部工程师联络。
广东(除中山、佛山外其他区域)、湖南、湖北、河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等地区
胡继楠
010-83886295
佛山、福建等地区
李继超
010-83886387
中山、深圳等地区
林朝熠
010-83886590
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地区
郎延松
010-83886294
上海、安徽、江西等地区
钟若铭
010-83886334
山东等地区
何键
010-83886960
浙江(温州、台州、丽水、衢州)、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区
孙琳
0571-88903674
浙江(杭州、嘉兴、湖州、金华)、境外等地区
郑雯蔚
010-83886183
浙江(宁波、绍兴)等地区
刘堃扬
010-83886821
附件: GBT 4706.1-2024与GB 4706.1-2005标准主要差异和补充试验要求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10月9日



关于LED显示单元节能认证依据技术规范和实施规则修订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近期对CQC3158-2016《LED显示单元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CQC31-452691-2016《LED显示单元节能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新版技术规范及实施规则的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实施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涉及业务小类号:701337。现将上述文件修订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变化内容
(1)CQC3158-2024《LED显示单元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更改了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 43770 室内LED显示屏规范”(见第2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中的“普通贴片灯显示单元”、“小间距显示单元”、“微小间距显示单元”、“超小间距显示单元”,更改了术语和定义中的“LED显示单元”,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贴片灯”、“LED黑灯”、“点间距”(见第3章);
——增加了常规间距显示屏、小间距显示单元、微小间距显示单元、超小间距显示单元各节能等级要求;修改了直插灯显示单元节能等级要求,删除了贴片灯(SMD)节能要求(见4.1章);
——删除了“灯珠规格<0.8*0.8”、“ 0.8*0.8≤灯珠规格≤1.5*1.5”、“1.5*1.5
——更改了计算方法(见第5章);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
(2)CQC31-452691-2024《LED显示单元节能认证规则》
——更改了1.0适用的产品范围,包括了以交流或直流方式供电的室内LED显示单元、室外LED显示单元;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交流或直流方式供电,以液晶(LCD)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为显示方式的平面和曲面的普通用途和商用显示器。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交流或直流方式供电,以发光二极管(LED)为显示方式的LED一体化显示终端;
——更改了3.1认证单元划分,增加了显示单元类型相同;
——更改了表1 能源效率和睡眠模式功率密度,常规间距显示单元、小间距显示单元、微小间距显示单元、超小间距显示单元、直插灯等显示单元的能源效率和睡眠模式功率密度评价值;
——产品描述(CQC31-452691.01-2024)中删除了灯珠类型,新增了显示单元类别。
二、实施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技术规范及实施规则或旧版技术规范及实施规则实施认证。自2024年12月9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技术规范及实施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技术规范及实施规则的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技术规范及实施规则的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技术规范获证的产品,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新版技术规范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技术规范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新旧版技术规范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见附件),所有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2025年7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
(3) 对于新版技术规范实施日期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即日起,我中心产品认证一部开始受理新版技术规范的认证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一部工程师联络:
白仰洲 010-83886351;
李 格 010-83886264。
附件: LED显示单元节能认证标准换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关于更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安全认证实施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CQC11-463426-202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安全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规则”),于2024年9月30日实施并代替CQC11-463426-202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安全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旧版规则”),涉及认证类别:011033,现将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则主要变化内容
1.认证依据标准增加了IEC TS 62893-4-2:2021《额定电压0.6/1 kV及以下电动汽车充电电缆 第4-2部分:IEC 61851-1中模式4含热管理系统直流充电用额定电压0.6/1 kV及以下电缆》;
2.更新CQC1147-2022《电动汽车充电用液冷电缆认证技术规范》为CQC1147-2024《电动汽车充电用液冷电缆认证技术规范》;
3.修改附件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4.修改附件3《电动汽车充电用电缆补充规定》。
二、 实施要求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应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规则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规则认证证书的申请;所有旧版规则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逾期未完成,CQC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5年12月30日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撤销旧版证书。
3.证书转换方式。
证书持有人向CQC提交变更申请,按要求提交资料,对于CQC1147-2022旧版证书,需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产品认证四部 电线部。
关丽丽 010-83886856;
谢志国 010-83886521。
附件: 标准差异分析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10月1日



关于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YD/T 2583.18-2024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YD/T 2583.18-2024《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8部分:5G用户设备和辅助设备》(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替代YD/T 2583.18-2019(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依据国家认监委TC 10电磁兼容技术专家组《关于YD/T 2583.18-2024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附件),现将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2024年10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受理申请并出具相关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车载的5G用户设备,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机构提交标准换版申请,并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5年12月30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除车载的5G用户设备以外的其他已发证书,采取结合产品变更、认证证书到期换证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对证书的检测标准进行转换,获证后监督依据有效认证证书列明的标准版本实施。
四、标准差异见《关于 YD/T 2583.18-2024 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附件)。
五、2024年10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六、本公告中对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七、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我中心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受理部门:产品认证一部
张枫 010-83886577;
封谦 010-83886303。
标准技术咨询:
朱琳 010-83886345;
韩宝媛 010-83886281。
附件: 关于YD T 2583.18-2024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09月30日


关于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及新版认证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GB/T 7000.1-2023等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现将执行新版标准及新版认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认证实施细则主要修订内容
1.CQC-C1001-2024代替CQC-C1001-2014。
2.根据TC05-2024-01决议,修订5.2.4“监督时的生产现场/市场抽样检测项目”及附件2、附件3、附件5和附件6要求。
3.5.1.1条款,增加“必要时,CQC也可采取现场抽样/封样方式获得样品”。
4.修订10.5“认证证书的使用”及11“认证标志”的使用要求。
二、实施要求
1.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新版认证实施细则,或旧版标准/旧版认证实施细则实施认证;新版标准实施之前,获证后监督依照证书中所列标准进行。自2026年1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新版认证实施细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标准实施日期后、 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认监委TC05技术专家组《关于灯具和光源控制装置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见附件)执行。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7年3月3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3.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4.本通知中对照明电器(1001/1002)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5.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秘函〔2023〕52号》的要求,及时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6. 企业可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www.cqc.com.cn)提交认证申请,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新能源产品认证部:
王宏洁 010-83886383;
杨 琨 021-60133070;
蔡新潮 021-60133016;
安 丽 010-83886509。
附件: TC05-2024-01 关于灯具和光源控制装置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20240903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4年9月26日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