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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晚报(yangzhouw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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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6年后,
高邮男子老曾突然把
自己名下的房子
无条件送给了前妻
良心发现了?
这是要复合了?
此人的脑回路
比较
“复杂”
且听八妹慢慢分解~~
友情提示:除了高邮老曾和前妻小青,本案还涉及第三个神秘女士
方女士
家住邗江区某小区,在扬州做生意期间,
高邮男子老曾
因资金周转困难,经常向她借钱。可借钱容易还钱难。截至2015年2月4日,双方经清算确定,
老曾已向方女士借款44万元,
此外,老曾还请方女士垫付有关费用共计6000元。
由于老曾无力偿还上述债务,同年2月14日,
他和方女士签订了一份“以房抵债”协议书,
大致内容是,老曾将其名下位于高邮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及附属车库抵偿其所欠
方女士
的上述借款和垫付款。
原本,方女士以为,老曾以房抵债,这笔债准是跑不掉了,因此,就等着办理过户手续。然而,2015年下半年,她却
意外得知,老曾用于抵债的房屋已经易主,新房主不是别人,正是老曾的前妻小青。
后经方女士多方打听得知,老曾赠送给前妻的时间竟然就在“以房抵债”协议签订一个多月后。这下,方女士坐不住了,她认为,老曾的这种行为明显是在逃避债务,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一纸诉状,
将老曾及小青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撤销老曾将涉案房屋及附属车库赠与给小青的行为。
2015年年底,邗江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然而,
老曾和小青
经法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
拒不到庭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