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律博客
传递精品博文推荐,最新的专题策划,最热门的精彩活动,最及时的公告通知,法律博客,法律人的精神家园。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中国民商法律网  ·  限量红包封面领取|中国民商法律网恭祝读者朋友 ... ·  2 天前  
天同诉讼圈  ·  祥蛇献瑞,恭贺新春 | 乙巳年 ·  2 天前  
中国法律评论  ·  张文显:论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格局 ·  4 天前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暖心的祝福,最深切的牵挂——循着习近平总书 ...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法律博客

【思客】你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自由?这几点必须明白……

法律博客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10-12 17:00

正文

在人的生命中,自由具有最高的价值。与财富和名誉比较起来,自由处在它们之上。可以说,自由是生命的最灿烂的表现形式。但自由从来都被包涵在社会之中,无法超越社会的界限和范围。


文 | lgk鲁国法治

来源 | lgk鲁国法治的法律博客


自由是有尺度的。自由有思想内的无限自由,还有行为上的相对有限自由。即使是无限自由,也有自己的土壤和基础,而不会是什么空中楼阁。所有的突发奇想和幻想,都有自己的根基和萌芽。甚至是神经质的胡言乱语,也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


思想上的奇思妙想,一般人没有什么兴趣。在人们行为上的信马由缰,希望在理想上的原野上纵马驰奔,可以大展宏图,这是多少伟人和平民的梦想。有多少人只是单单愿意满足于食可饱腹衣可蔽体,又有几人不愿意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天生我材必有用,不是诗人自己的无病呻吟,而是千古以来无数人的共识。但大多数人的思想上的自由没有在现实中展现,甚至很多是胎死腹中。


社会是一个万花筒,有时反映人们的花花世界。但有时社会也是一根标尺,冷冰冰的把你从头量到脚,甚至残酷的从你的出生量到你的死亡。时间和历史就是无情的事物,它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无处不在,细细抚摩每一个热血沸腾的臣民的胸膛,让熊熊燃烧的人生烈火慢慢熄灭。


所有的自由都是个人的自由。因为自由都是意志的产物。但所有的自由都被打上社会的烙印。离开社会,个人什么都不是。让一个人站在空旷的地球上,他是无法实现自己的理想的,也是不能达到自己的最大自由。即使把全部的财富都送给他,他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幸福,甚至还不如做一个奴隶。在巨大的财富面前,他一人是孤独的。人再多一点,给他十人,也同样把现在全世界的财富都给他们,难道他们能够得到现代社会给与的他们今天认为是微不足道的幸福和满足吗。他们十人只会深深哀伤,思索这沧海桑田的巨变。他们一生都无法从这样的巨变中清醒振作起来。


个人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自由呢。并不是什么简单的财富,而是社会带给他们的五花八门的自由和欲望。说自由是欲望并不过分。首先说信仰自由。只有社会初步发展,才给个人提供信仰的需要和来源。没有社会,一个人天天冥思苦想,即使是先知,即使是那些圣贤加在一块,他们也不会灵感一来,就创立什么宗教。宗教是某个时代的产物,全世界三大宗教产生的历史背景是惊人的一致,他们的发展道路和最终归宿也会具有共同特点。在政治自由上,掌握最高权力难道就是政治自由的最大目标吗。政治自由也是一种政治文化,这种欲望是一种高级复杂的人类智慧。


经济上的自由也是如此。取得巨额财富是经济自由的表面现象,而在具体的经济体制下,怎么在生产和所有制方面掌握主动权,才是经济自由的最大愿望。还有什么文化自由,道德自由,法律自由。一切自由都是社会性的,没有任何自由单纯属于个人。没有任何自由不需要他人的配合,而且,这里的他人包括所有的人,就是全社会。就比如说所有权,你的房子不让他人进来,并不是一个人或者一千人不能进来,而是全社会的其他人都不能进来。


自由也不是空洞的,自由必然无疑的带来权利。在一个社会,特别是在一个法治社会,一个人想拥有和享有种种权利,所有的法律上的权利都是自由的体现。你有人身权,那是因为你有掌握你自己身体的自由,你有财产权,那是因为你有经济上的自由,这些自由是社会赐予你的。社会赐予你的这些自由,都不是看不见摸不着,而是这些实在的权利。所以在一个法治社会,人们并不经常说自由被侵犯,而说权利被剥夺和侵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维护自己的自由。如果没有什么丰富的权利,也就不能拥有完整的自由。


当然有时可以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这就是在民法上常常被提起的处分权。法律已经赋予每一个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但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实际需要,而且有时关系到自己的能力和精力,权利和自由也是常常被放弃的。当然有时放弃并不是自愿的,而是受到某种压力和潜规则的影响,那就另当别论。


社会一方面给自由提供范围和边界,另外也给自由带来最大保障。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在一个混乱的社会,也可能常常存在弱肉强食的现象,层林法则也可能大行其道,但在一个法治社会,应当保护所有的个体自由。个体自由是全社会发达的必要条件。社会的发展不但不应牺牲个体利益,而且需要个体利益的快速发展和壮大。社会的出发点是平等保护每一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不是一部分人的自由。社会的稳定需要保护个体利益,这样才能得到个体的回馈。社会的智慧也越来越需要个体的能力发挥的广泛性。就像国际歌上说,世界上从来没有救世主,只有自己救自己。这种精神实际是一种人民精神。民就是把小人物的人格权放大后的一种称呼,是不特定的人的化身。


社会是自由的最大尺度,在社会和个人自由之间,就必然存在某种规则在进行联系,这种规则包括法律和道德,还有文化。其中法律的作用更加突出,法律和道德以及文化浑然一体时,就成为一种法治文化现象。这时的社会就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个体要想得到最大的自由,就必然依靠社会的进步。而社会的发展,也更加依赖个人为争取个人自由的努力。社会关注个人自由,个人自由以社会发展为依托,凡是社会的也是个人的,二者息息相关,涓涓细流汇于江河,法治的河流就会奔涌向前,流向无尽的大同世界的未来。



本期编辑 | 胡仲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