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严重危害母儿健康的产科并发症。严重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与产后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病及产褥感染并称孕产妇死亡的四大原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机制复杂,临床表现多样,各类型之间可随时发生演变。因此,该病的早期识别,规范化诊治及科学预防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在深入探讨以上问题之前,理清相关的基本概念是很有必要的。本期先为大家整理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系列之概念篇,一起回顾学习一下各个类型的定义和诊断要点。
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 20 周后,收缩压 ≥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 90 mmHg;蛋白尿检测阴性。收缩压 ≥ 160 mmHg 和(或)舒张压 ≥ 110 mmHg 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1. 妊娠 20 周后首次出现血压 ≥ 140/90 mmHg,可能是妊娠期高血压,也可能是子痫前期的首发表现。因此,要注意后续的血压监测及脏器功能的评估,及时判断疾病的变化和进展。
2. 妊娠期高血压在产后 12 周内恢复正常。因此,妊娠期 20 周后首次出现血压 ≥ 140/90 mmHg,蛋白尿阴性,且孕期未进展为子痫前期,产后 12 周血压恢复正常方可确诊妊娠期高血压。
3. 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应与重度子痫前期一样对待。
子痫前期
妊娠 20 周后出现收缩压 ≥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 90 mmHg,伴有下列任意 1 项:
尿蛋白定量
≥ 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 ≥ 0.3,或随机尿蛋白 ≥ (+);
无尿蛋白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累等。
重度子痫前期
子痫前期伴重要脏器功能损伤则为重度子痫前期。
重要脏器功能损伤
包括:
血压持续升高不可控制:收缩压 ≥ 160 mmHg 和(或)舒张压 ≥ 110 mmHg;
转氨酶水平异常:血丙氨酸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转移酶(AST)升高;
肾功能受损:尿蛋白定量 > 2.0 g/24 h;少尿(24 h 尿量 < 400 ml,或每小时尿量 < 17 ml),或肌酐水平 > 106 umol/l;
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持续性下降并低于 1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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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为贫血、血乳酸脱氢酶(LDH)升高或黄疸;
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子痫
子痫前期病情进展,孕妇出现强直性抽搐,即为子痫。
可表现为眼球固定,牙关紧闭,口角面肌抽动,继发全身四肢肌肉强直,可伴有昏迷或神志丧失。
妊娠晚期或临产前发生的子痫称
产前子痫
;分娩时发生的成为
产时子痫
;产后发生的为
产后子痫
。
1. 子痫的诊断要注意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抽搐,如癫痫,脑炎,癔症等。
2. 多数情况下,子痫的发生是在子痫前期疾病的基础上逐渐进展的表现。但在少数病例,子痫前期的征象并不明显,而突然发作子痫,应引起临床医生重视。
3.
孕 34 周前
发生的子痫前期称为早发型子痫前期,是重度子痫前期的一种,也称为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
。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孕妇既往患有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或在孕 20 周前首次发现收缩压 ≥ 140 mmHg 和(或)舒张压 ≥ 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表现为急性严重高血压,或在
产后 12 周后仍持续存在高血压状态
。
1. 孕妇原发或继发的高血压原因各异,因此其病程和临床表现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