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已正式发布,
成都将全面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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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租赁”方案来了!快看都有哪些利好消息?
那么——
租赁住房有哪些户型?
项目是否进行装修,装修标准具体怎样?
是否会配建地下停车场
……
莫慌莫慌,小布知道你们有很多问题,
由成都市房管局报请审定的
《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对这些问题都有回应和解答
一起来get下里面的重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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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了租赁住房的建设方式和建设要求,
成都市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包括“无偿移交方式”和“竞得人自持方式”两种。
租赁住房无偿移交:
• 土地竞得人按照约定的比例、规模建设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120平方米范围内。
• 项目整体成品住宅建设比例须达到100%,租赁住房须与项目内商品住房装修标准一致,且不低于我市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装修标准。
• 租赁住房按规划配比要求,在租赁住房相对应区位配套相应比例、相对集中的地下标准小型停车位。
• 租赁住房须与开发项目内其他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若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配建的租赁住房须纳入首期开发建设。
竞得人自持:
• 自宗地出让年限起始之日起在一定年限内不得销售或转让,首次和单次租期均不得超过5年。
• 自持的租赁住房须与开发项目内其他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 竞得人自持租赁住房不得分割抵押,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 自持租赁住房约定自持期满前,不得办理分户登记,只领取一个整体产权证书。
关于履约主体和运营主体,《办法》要求土地成交后,由属地政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明确约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车位配比、建设进度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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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移交的,约定土地提供方指定的接受单位
成都市无偿移交的租赁住房,由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按照机构化、规模化原则进行集中运营管理。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双流、郫都等11区拍卖土地建设的租赁住房和车位,交由市级国有住房租赁公司统一运营管理。高新区、天府新区无偿移交的租赁住房和车位交由两区自行组建的国有住房租赁公司运营管理。国土、建设、规划、房管、国资等部门和属地政府依照职责在土地出让、项目报建、质量监管、工程验收、预售许可、权属登记、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审核监管,确保拍卖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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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自持的,约定自持要求
接收单位切实履行业主职责,依据《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对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督促竞得人履约到位。
根据《办法》附件——《拍卖土地配建租赁住房装修标准(试行)》规定,配建租赁住房户型,在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之间,可采用60、90、120平方米三种参考基准建筑面积户型。
户型结构:
60平方米的为一房二厅一卫或二房一厅一卫,使用人数为1~2人;
90平方米的为两房二厅一卫或三房一厅一卫,使用人数为2~3人;
120平方米为三房二厅二卫,使用人数大于或等于3人。
在装饰装修上,《标准》对客厅、餐厅、书房、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区域的天花、地面、墙面、照明、强弱电等都有明确的配置规格及要求,在造价上则要求控价
不低于1200元/㎡
,而且同一项目兼有配建租赁住房和精装修商品住房的,应按统一标准装修,且装修标准应不低于本标准。
同时,配建租赁住房应全面执行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在电梯配置上,四层以上应设置电梯,电梯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台数配比应不大于60户/台。
成都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个人出租住房5%税率降低至1.5%
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主要开展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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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成都将组建或改建3~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启动一批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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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如何组建?主要干什么?《方案》提出,成都市属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组建,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
成都将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支持企业向机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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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还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自持住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构建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率先推出住房租赁押金家尽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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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透露,成都积极推进“互联网+城市”行动,基于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作为政府吸引人才、服务新市民、提升政务服务的网上窗口,融合房管、公安等市级相关部门服务功能,形成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实现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与公安人口管理系统平台信息共享,提升智慧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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