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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志
她的办公桌上堆放着一本本卷宗,里面装满了破碎的婚姻和变质的爱情——她,是一名
离婚律师
。
她打过的离婚官司已经数不胜数,也看过无数对曾经相爱的恋人,在众人面前撕破脸皮、恨不得争出你死我活的模样。
有很多她接手的离婚案,都有过这种情况。
丈夫一脸冷漠:
“离婚可以,把钻戒还我。”
妻子红着眼睛问:
“家里还有一卷卫生纸,你要不要分?”
他头不抬眼不睁:
“分。”
每个谈论室里,桌子上必备的就是
抽纸巾,
来这里的女人们随时都会掉下泪来;她的办公室旁边,是一间
儿童房
。很多带小孩来咨询离婚的妈妈,把小孩暂时放在这里,开心的玩着玩具的孩子,听不到隔壁妈妈的低声哭泣。
有人问她,经历这么多离婚案,你觉得在婚姻中最可怕的是什么,是仇恨吗?
她停顿了几秒,温柔且有力量地说到:
“比起怨恨,我觉得更可怕的是厌恶”。
如果说,仇恨是主动性的想要记住这个人,去报复他;那么厌恶,就是我恨不得再也不要见到你,拜托你消失。
「厌恶」一旦产生,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前段时间,网上曾有一对情侣,男孩子真的很爱这个女孩子,也很珍惜这段感情,他们已经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可他却发现,这个女孩子一次次在和前男友暧昧的联系着,他也疑问过劝告过,以为真的会有用。他们就这样领了结婚证,直到有一天,他出差提前回家,看到自己妻子和她的前任,正赤裸着躺在他为她购置的新房卧室里。
床头柜上,是他们领证那天拍的照片,被反扣了过来。那个男人落荒而逃,女孩子哭着跪在他面前:我发誓再也不会和他联系了!求求你原谅我......
他也跪了下来,认真看着眼前的妻子说:
我也求求你,放过我吧。
那一刻,他的眼神里,只有深深的失望和厌恶。
感情走到这一步,就像是活吞了无数只苍蝇,足以恶心一个人的后半生。
但比起「厌恶」,婚姻中更可怕和可悲的是,无缘无故的被「厌恶」。
曾有一对夫妻结婚五年,丈夫把妻子告上了法庭。诉求是:
男方抚养孩子,男方争夺房子,女方净身出户。
官司打赢了,女方最终泪流满面的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却依然咄咄逼人,提起再诉,这次的诉求是:
她还有一辆车,我要那辆车。
在这个世界上,曾贴得最近相互取暖的两个人,因爱结晶,生下可爱的宝宝。却在离婚的时候,仗着自己财大气粗、有人脉背景,就想置对方为死地。不知道他是否有一秒钟想过,那个女人,可是孩子的亲生妈妈啊。
遇到这样的人,
只是想象一下,就让人觉得脊背发凉。
她还接过一个案子,也是丈夫上诉离婚,后来审判结束,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可是女人仍抱着孩子可怜兮兮的去找律师,想提起二审,原因是:
我觉得我们的婚姻还可以挽回。
律师找到男方做调解,男方只说了一句话:
她在我的生活中,就像是一只蟑螂。
不仅是由爱生恨,而是厌恶,“就像一个蟑螂一样”。厌恶这个词比恨可能更让人难以接受,尤其是让一个对另一半还有感情的人,听到这个词的时候。
在离婚案中,有一个现象令人心酸,如果是男方要求离婚,那么两人难以再进行任何调解,男方一旦铁了心,
女方不想离?那我就告你。
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案件,调解率却是较高的,特别是有孩子的母亲,一般是男方随便认个错,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曾听说过身边的一个离婚案,女方伺候了她老公一辈子,为他生了一个宝贝儿子,放弃自己的事业,收拾家务抚养孩子,这么多年来不舍得给自己买一件贵一点的衣服。
在她年老色衰的56岁这年,患上了糖尿病,还处于病痛之中的时候,年仅29岁的小三就找到了家里去,让他们离婚,理由是:
我怀了他的孩子。
男方就此提出离婚,她哭着喊着坚决不离,可最终,还是离了。
男方被判了一半家产,也不要那个已经成为
“累赘”
的儿子。搬家那天,男方把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餐桌餐椅、整套沙发还有一张红木床,都搬的干干净净。
当男方把自己的东西都拿走后,她才发现,家里整整两个大衣橱,都空了。她的衣服零零散散只有几件,上面起满了毛球,被随意扔在地上,踩满了脚印,就像是她的前半生。
「厌恶」大概是世上最残忍的表达,但是此刻言者早已是心无波澜,唯有听者痛彻心扉。
我们经常劝告自己学会断舍离,可是还是幻想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然这无关对错,但还是希望每一个姑娘都能拥有独立意识,也能坚定自己的抉择,永远不要做那个被
「厌恶」
的人。
那个曾经说着没有你就活不下去的人,最后还是爱上别人娶妻生子。
看过这样一段温暖的话:
“我吃东西越来越清淡,对待人情世故越来越宽容,不乱发脾气也学会了忍让,慢慢地有了一颗成长的心。
也开始害怕听到任何与病痛有关的事,最大的心愿变成了全家人身体健康。
相比一两年前迫不及待要去看远方的心,我更希望花十分之九的时间,在温柔灯光下和爱的人吃完一餐饭。”
在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我们都确信对方都是那个对的人。后来我们手捧着结婚证开心地不能自己,那时候都是抱着一辈子的心态去的,谁也说不清楚,在这过程中是什么让感情变了,但已经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