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殊教育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全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锚定“杜绝”目标,坚持“零容忍”,全力抓“根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强调,各地各校
要
着力健全工作体系,系统推进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条件保障体系、应急处置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构建互为支持、互为促进的闭环工作体系。
要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力量,切实夯实中小学校主体责任。
要
将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边远乡村学校、校外供餐学校、承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等作为重点,狠抓制度落实,督促中小学校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
要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职能作用,实现责任督学每月进校督导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要
充分发挥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作用,常态化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
要
对照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和要求,持续加大资金和设施设备投入。
要
加强人员培训,实现校长、分管食堂副校长、食堂安全总监、食堂安全员、食堂一线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要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做好日常监测,多渠道了解掌握安全动态,持续深化对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规律性把握,确保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事件高效稳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