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的记者在现场看到,隧道口的路沿石被撞裂开一个小口,路沿石上有明显电摩轮胎滑行的痕迹,从碰撞点到孩子倒地点,至少有二十米。
从外形上判断,事故电摩经过改装,车头和座椅之间,还加了一根稳定车身的加强杠,“加强杠也叫稳定杠,作用就是高速行驶时,稳定车身的”。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此次事件中,
父母训斥同学借车给自己儿子
引发了争议
东风落云i:这样吼只能证明对自己的孩子并不了解
妇女爱好者:撞坏了别人的电瓶车,不该赔么?
火星网友:自己养的孩子把自己做死了,有人家同学什么事?你怎么不怪这里干嘛弄个隧道!
有态度的网友:其实戴头盔,这起事故根本死不了人
小笨小猴:同学之间的情谊呢?
大大的黑眼圈:如果骑慢点也不会出事了
不过也有网友指出:如果借车出了车祸,还有人员伤亡,请问原车主要不要承担责任。还有一点,这是辆非法改装车,自己骑就是违法,借予他人反倒不用承担责任?
此前也有相关案例:
女大学生骑行“死飞”坠亡
多因一果三方过错各负责任
自行车店赔偿47万余元
借车同学赔偿19万余元
2015年,一位18岁的大一女生在温州骑“死飞”自行车时坠崖身亡。该遇难女大学生父母将当日一同与女儿出行的同学何某某,以及负责事发路段管理的温州市瓯海区公路管理局一起列为被告,要求2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86万余元。
同年,12月26日,洪某在前往温州为同学庆生期间,与同学何某某一同结伴在当地大罗山景区山路骑行时意外坠崖身亡。后经当地警方确认,事发时洪某骑乘的是1辆何某某借予的“死飞”自行车,且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洪某的父母认为,这种“死飞”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死飞”车是属于禁止销售和禁止上路的。而何某某在主动邀约的情况下,依然将此类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提供给洪某使用,其对于洪某的死亡存在重大过失...据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小何赔偿原告19万余元,被告自行车店赔偿47万余元。
此外,小编在百度搜索“借车给朋友 出事故到底谁来承担?”,这样的新闻比比皆是...
对于借予机动车,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车之前一定要搞清3件事:
1、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喝酒后开着借来的车发生大事故的新闻,已经发生数起,所以一定要车借给靠谱稳妥的朋友!
2、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车辆有故障或者隐患,这样的车辆借出去后发生事故,车主是有责任的,所以既然借了,就一定保证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将车辆借给给没有驾照的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 ▏综合海峡都市报、宁波零距离、澎湃新闻、温州草根新闻、网络、腾讯汽车
小编提醒:
生命脆弱,千万不要开快车,
记得配戴头盔,系安全带!
还有,借车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