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史表明,科学是从富人玩起的
了解一点科技史的人应该知道,早期的科学研究是富人的业余爱好。这也不难理解,仓廪实而知礼节嘛!肚子饱了才会去思考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在欧洲早期有名的科学成就,大部分来自“自慈善”(self-philanthropy)。比如达尔文、卡文迪许、拉瓦锡都是有钱人,自掏腰包做科研。达尔文在十九世纪的小猎犬号航行,由英国政府资助,主要是测试时钟和绘制航海地图,其他的科学工作则由自己家族的私人财富资助。卡文迪许用自己的钱建造了著名的卡文迪许实验室,在那里,卢瑟福发现了原子核,沃森和克里克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
私人资助科学的趋势一直持续到20世纪早期,大量科研研究是由富人成立的信托基金来支持的,比如1920年代,物理学研究中心在欧洲,洛克菲勒基金会和古德海姆基金会就给了一些年轻有为的科学家(如:鲍林,奥本海默和瑞比)到欧洲学习的博士后科研基金。也正是这种慷慨,让奥本海默创建了一个物理学院,能够与欧洲的一些研究中心相媲美。劳伦斯可能是最好地诠释了慈善与科研之间的纽带关系,他既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也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实验物理学家。他在1930年代的时候就有了建造回旋加速器的想法,他就去找富裕的加利福尼亚商人,其中有几位是他经常带去参观伯克利的辐射实验室,这些富人朋友的慷慨捐助使他可以放心大胆地加大回旋加速器的尺寸和功率。
NIH、NSF等政府科研资助机构是在“二战”以后才有的。
2、当代,国外富人科学家更多地投入科学公益事业当中
在本文,富人科学家既包括富有的科学家,也包括科技型企业家以及专注于科技领域的投资人。
从戈登·摩尔(英特尔)、拉里·埃里森夫妇(甲骨文)、保罗·艾伦(微软)到盖茨和米兰达基金会(微软),亿万富翁企业家们花费数百万美元资助各种科学事业,从开创性的天体物理到细胞科学和纳米科学。近年来,脑科学和地球科学等前沿研究也获益于私人资助,甚至开始挑战大科学项目。如马斯克关于火星探索和火箭回收的研究;俄罗斯富豪尤里·米尔纳投入2亿美元推进的智慧外星生命搜寻计划;维珍集团老板理查德·布兰森拟在未来10年投资30亿美元开展的新能源研究;以及盖茨基金会和“陈-扎克伯格计划”对重大疾病研究的长期巨额支持。
一是资助领域以生命科学为主。
虽然富人科学家设立基金领域很广,从天文到地理,从地球到外太空,但总体上生命科学领域得到的科学公益基金最多。原因有很多,甚至是富人科学家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也是一个诱因。比如,IBM前创始人之一的斯坦利,因其儿子饱受双向性精神障碍困扰,斯坦利夫妇在过去的28年里投入了12亿美元用于支持精神健康的研究。又比如谷歌的两位创始人,拉里·佩奇有语言表达障碍,谢尔盖·布林携带有帕金森症基因,所以他们有兴趣成立一个研究所来研究老年人疾病问题。
二是资助重点已经向应用研究转变。
平均只有约30%用于基础领域,包括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物理科学(含数学)和社会科学(仅占6%);针对转化领域的则占70%,包括医学(高达53%)、工程学和能源,也不再排斥给予政府已经提供资助的领域以增援性支持。
三是催化式慈善(Catalytic Philanthropy)兴起。
催化式慈善是以慈善资金先期投入为引导,创造一个需求比较明确的市场和利润前景,让企业有动力参与,让贫穷国家政府可以优先投入,从而带动了问题上下游各利益方参与。慈善资金就像催化剂,引发了连锁反应。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盖茨基金会对于儿童疫苗研发的资助。在市场需求不可预测的情况下,通过前期慈善资金的投入,保证了对疫苗的大批量采购,从而催化出了疫苗生产企业、贫穷国家政府、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参与的连锁反应。据盖茨基金会的统计,2000-2012年这种“催化式慈善”的合作关系已经让2.5亿名儿童获得疫苗接种,拯救的生命超过500万。
比尔·盖茨本人曾说:催化式慈善拥有私营市场那种高度警觉的风险意识,但又能超越主要的市场局限,投资者不营利,好处都流向了穷人、病人或全体社会成员,他们都能从这样一种创新中获得巨大的回报,这种创新除非慈善事业一马当先,否则企业和政府很可能不会参与进来。而一旦你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催化式慈善就能利用政治和市场的力量将那些创新带给最需要它们的人。
3、我国需要完善相关法规, 让富人科学家们投入科学
从美国公益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来看,跻身科学公益榜TOP 50的绝大部分是科学家出身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出于对科学的热爱,以及对科研“十年冷板凳寂寞”的深刻体会,通常在他们创造巨额财富之后,更愿意投资于科学。中国近年来随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壮大,涌现了一批富人科学家和科技型企业家。中国科学公益具有社会基础。因此,要鼓励和引导这样一批科学家参与科学公益,比如,向科学或者教育类基金会所做捐赠能否进行税收扣除?能否提高《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额度?
二是鼓励多元化的公益渠道,建立健全各类科学公益组织
现阶段,我国科学公益大部分还停留在传统的捐钱捐楼捐设备阶段,催化式公益涌现的经典案例不多。既需要政府鼓励和创造条件让公益人士更深入地参与科学公益活动,也需要公益人士对科学公益活动有更高的认识。鼓励一部分科技企业家向前迈出一步,成为催化式公益家,从而不仅仅是捐助,而是通过行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科学公益事业的社会化,推进公益组织的民营化,实现以独立的民营公益团体为主体,辅之以附属于某些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基金会、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公益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公益组织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严谨、规范的科学研究流程和同行评议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的使用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及时对外公布。与此同时,加强各类公益组织全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本文是上海市科协决策咨询项目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