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冷标委”)秘书处征集2025年冷链物流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助于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有力支撑引领区域协调发展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标准项目:
(2)涉及冷链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装备、物流包装,以及物流企业绿色化、数字化、智慧化升级的标准项目;
(一)国家标准项目范围
1.冷链物流基础类标准;
2.通用冷链物流设施技术、服务与管理标准,非单一产品的冷链物流设备、包装等通用技术、应用与管理标准,通用物流作业、服务与管理标准等:
3.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相配套的冷链物流标准;
4.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冷链物流标准;
5.涉及多部门管理和协同的重要冷链物流标准;
6.国际标准转化的冷链物流标准。
(二)行业标准项目范围
1.冷链物流专业领域除第(一)条 3、4、5 之外的冷链物流技术、服务、管理标准;
2.单一冷链物流设备、包装等产品、技术与应用标准:
3.冷链物流上下游接口类标准等。
(一)申报单位应依据第二章给出的申报项目范围,确定拟申报的标准项目层级。
(二)申报单位应做好项目的前期预研工作,包括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内容的科学性预研,拟申报国家标准项目的还应形成《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
注:《申报书》至少应包括: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技术要求及技术要求的前期验证情况,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与相关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配套情况: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可能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情况,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关联TC意见的情况,需要申报的其他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