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新闻晨报 上游新闻 荆楚网
近日,刑侦剧《我是刑警》大火出圈,最新剧情以轰动全国的周克华案为原型,引发网友关注。
与此同时,网友发现某平台出现一个自称“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的账号,将自己与剧情中的犯罪嫌疑人关联起来,以此来“蹭热度”。
该用户在个人介绍中称,自己出生在四川某村,“我是周克华的情人张某英,目前只过平凡的生活,所以在发作品时我不发露脸视频”。记者注意到,目前社交平台已无法检索到该账号。网友发布的截图显示该用户已被禁止发布作品。据了解,《我是刑警》中第五个重案改编自周克华案,原型是一起横跨四省、持续八年的恶性持枪抢劫杀人案。2012年8月,周克华被击毙后,2013年3月22日,法院以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情人”张某英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张某英当庭表示不上诉。
12月8日,记者联系上自称张某英的该账号博主,她自称自己身份是真实的,但不愿提供相关证明。12月8日,李端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张某英确实是当地人,因为周克华案被判刑,“后来服刑满了,曾经回来报到,现在在外面打工,已经过了好多年了,平时人没在家里。”工作人员也表示,因为最近《我是刑警》爆火,可能是有人蹭流量。张某英案的辩护律师之一姚飞,在看了相关账号信息后认为,“应该不是她的,目前联系不上本人。”另一位辩护律师李永超也表示,“张某英释放出来之后就没跟我联系了,可能有人在那儿乱注册,不是她本人,是蹭流量的。”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账号冒充张某英在网络上发布相关视频,这一行为侵犯其姓名权:未经张某英许可使用其姓名作为账号昵称等,使他人误以为是张某英本人,构成对其姓名权的侵犯。若账号发布不当内容,如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等,会影响公众对张某英的评价,损害其名誉。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冒充张某英者在民事上涉嫌侵权,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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