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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又创造“新词”了?
21日下午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耿爽用的一个“新词”,很快得到了网友的一致点赞。
现场的情况是这样的:
有记者问:美国政府是否威胁对与朝鲜有贸易往来的中国公司采取行动?美方是否通知中方将对有关中国公司进行单边行动?
耿爽的回答简单干脆:“我们的立场非常明确。”
他说:
第一,中方一直全面、准确、严格、认真地执行安理会涉朝决议。
第二,中方反对有关国家依据自己的国内法对其他国家进行所谓的“长臂管辖”。
而在5天前,另一位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谈及同一问题时,也先后三次使用这个词反复强调:我们反对其他国家仅凭自己的国内法实施所谓“长臂管辖”。
“长臂管辖”,这四个字一出,就立即得到不少网友的点赞。
外交部发言人反击美国“长臂”获中国网友力挺
“‘长臂管辖’并不是发言人的即兴发挥,而是采用了外交部有关司局提供的相关资料中的说法。”22日下午,外交部新闻司发布处工作人员说。
所谓“长臂管辖”,其实是源自美国的一个法律用语。
美国司法长期奉行的“长臂管辖权”(Long Arm Jurisdiction),是指“当被告人的住所不在法院地州,但和该州有某种最低联系,而且所提权利要求的产生已和这种联系有关时,就该项权利要求而言,该州对于该被告人具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在州外对被告人发出传票”。
这段听上去非常拗口的法律解释,通俗来讲就是:“哪怕你不在我这个州,但只要你的行为与我有最低联系,我也能够管你。”
“长臂管辖”理论原本只在美国国内适用,后来美国为维护本国在海外利益,不断对其进行扩大解释以确立其所谓管辖的正当性,使其司法部门能“伸长手臂”,对付跨国公司和海外企业,这给美国当“世界警察”提供了更多借口。
因此,当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美方的“长臂管辖”予以正面回击时,得到中国网友的一片叫好:
对这个词,国外网友也感同身受
不过,对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来说,“长臂管辖”一词并非近期才开始使用。
早在去年9月27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它就已经首次出现在发言人的用语中,使用者还是耿爽。
2016年9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
当时,有外媒记者提问称美司法部扬言要起诉中国某公司时,耿爽回应的原话是:
“我们反对任何国家根据国内法对中方实体或个人实施‘长臂管辖’。”他还补充说:“中方在近期与美方的有关沟通中表达了上述立场。”
这段简洁有力的回应措辞,当时就受到多家国际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
路透社和俄罗斯卫星通讯社都直接引用了外交部发言人的这一用词,称中国反对任何国家用本国法律来“长臂管辖”。BBC中文网则在标题中直接点明:“中国反对美国就朝核对华‘长臂管辖’”。
BBC中文网报道截图
而在当时的网络上,一些国外网友对美国“长臂管辖”的感受显然更为激烈,不少人因此批评美国的霸权行为不得人心。
外交部发言人的“辞典”,年年都在更新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
当然,外交部发言人的妙语并非只有犀利和强硬,一些轻松活泼的表达同样也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例如,针对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称“美国还将引领世界100年”的说法,秦刚幽默地说:“看来当世界老大的感觉不错。我不知道在国际关系中有没有能够预测未来的章鱼保罗。”而在回应奥巴马2014年4月亚太行时,秦刚的那句“你来,或者不来,我就在这里”,也成为被网友广为传播的“金句”。
“新词”频出,源于“我们更加自信”
为外交部发言人有力的回应,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