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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暴涨后的一点思考

金羊毛工作坊  · 公众号  · 羊毛  · 2017-07-28 00:04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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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转一个江湖段子——价值投资将欲行,忽闻创业涨停声。各路研报深千尺,不及证金一夜情!


文章:创业板暴涨后的一点思考

来源:中金公司

作者:秦晓天@中金公司


前几天刚和大家电话交流说整体依然不看好创业板,今天就来一根放量长阳,很是尴尬。当然一天反弹,并不代表趋势的确立,创业板从高点的下跌中,也出现了多次不同级别的反弹。


问题的核心是中小创业板块持续下跌的原因是什么,而这些原因目前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吗? 试图列举创业板下跌的理由:1)IPO会持续高速发行;2)减持压力大;3)估值和业绩增速不匹配,前两点中,IPO发行依然以每周9家的速度在持续,减持对市场情绪的负面影响最近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多只股票之前出现闪崩,草根观察情况有可能还会恶化,结构化产品陆续到期,大量定增产品,信托结构化单票产品面临流动性风险,市场已经出现个股7折找大宗无人问津的情况。只有第三点,由于创业板持续下行,目前平均估值已经下降到FWd PE 25倍。由此我的判断,板块并没有看到整体反转的基础,而少数个股开始有介入机会。


再来分析下今天市场给创业板大涨找的理由


1) 证金再入创业板(苏交科,昆仑万维)。然后我们从盘后龙虎榜可以清晰的发现,这两只票依然是游资借题发挥,机构跑路的节奏。



1) 政府鼓励双创。读完全文无实质亮点,至少我这么理解。



2) 昨晚的监管层央视节目谈及直接融资等同于IPO是误解。但我的理解这一点没有太超预期。


(具体新闻链接大家可以参考以下本文最后)


我的理解,今天的大涨是对前期极致仓位调整的一次修正,而上述的消息面成为推动的催化剂。


我们来看公募持仓(虽然不是市场全貌,不过看趋势可以反映一部分市场情绪),引用策略组对公募持仓分析如下。当然7月由于经济数据超预期,机构对周期,尤其是钢铁煤炭等板块已经有比较大幅度的加回,但是中小市值的仓位应该依然是下降中。


1) 中小市值股票重仓仓位继续下降,创业板仓位占比已经回落至2013年底时的水平。创业板重仓仓位连续5个季度回落,下降至15.2%,已经基本回到2013年底时的水平;中小板重仓仓位也是最近7个季度以来首次降至30%以下。


2) 加仓消费、科技硬件与金融,尤其是大市值龙头股最受青睐。偏消费的价值白马股仍受主动基金管理者青睐,家电、食品饮料的仓位占比自2015年底以来持续上升。但需要注意的是家电行业仓位已经创下历史新高(目前为8.0%)。一季度基金持有家数排名前三的格力、五粮液和茅台在二季度继续获得基金增持,尤其是格力和五粮液的二季度增持家数位列所有上市公司的第二和第五位;受二季度流动性偏紧和金融监管力度加强影响,保险和大市值银行股也是基金增持的主要目标,其中中国平安二季度基金净增持88家,位列净增持榜首。太保、新华保险以及银行系的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也位于净增持前列。另外景气度较高的新能源及科技硬件类白马股,如中兴通讯、大族激光、天齐锂业、欧菲光等也有较多净增持。


3) 减仓周期与成长。今年一季度时受强劲的经济数据影响主动偏股型基金在中上游周期性行业的仓位上有所提升,如有色、煤炭、建筑建材等,但二季度来看主动基金管理者整体受对经济偏悲观的预期影响,周期性板块尤其是建筑、化工、机械等行业仓位明显下降,中国铁建、中钢国际等位于基金净减持家数前两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受房地产调控持续影响,地产板块仓位已经创下了近十年来的最低水平;计算机、传媒互联网、通信等偏成长类的行业仓位继续下降,目前仓位已经基本回到2013年上半年左右的水平。


如何应对?


我猜不准目前是否是创业板的绝对底部(也没有意义),但是确定性很高的是上半年扎堆漂亮50的简单盈利模式不可持续,蓝筹-周期-成长需要更加平衡。但有一点市场对业绩盈利的关注一定依然是核心择股标准,中小创业板块之前的调整已给该板块业绩质地向好的公司带来抄底机会,从目前证金买的票来看也是绩优股的代表。下半年孤立的看板块意义不大, 30倍的海康好一定比25倍的东方国信更好吗?


最后我们看一下估值:



先看板块的估值比较:


目前的几大指数的动态估值:沪深300 ,12倍,中证500, 21倍,中小板综25倍,创业板指数25倍。



再看今天创业板涨停个股的增长和估值,不知道大家从万达信息,全通教育的业绩里有没有看到反转的迹象,反正我是没有。还请注意,表内的的动态PE是Wind里的consensus数据,还没考虑中报后的一波下修。但是也有一些公司Q1已经重回高增长,包括苏交科,其实业绩非常稳健,性价比不错。



总结:


我的建议是下半年消费蓝筹,周期,成长配置上需要更加平衡。对周期的判断,我认为市场对经济依然偏悲观,地产基建投资持续超预期的概率还很大,部分中上游去产能的进程也可能会超预期。对于成长,过低的配置面临的上行风险在加大,市场会在洼地里找alpha, 应该适当加大配置 。而消费蓝筹,更多是时间换空间。


现在问题就到了配什么?我列举几只我们推荐的创业中小板公司(时间仓促,目前想到的,后续会再补充),供大家参考,详细报告和分析可以参考我司报告或找分析师探讨。


迪森股份 300335

东方国信 300166

慈文传媒 002343

三七互娱 002555

完美世界 002624

二三四五 002195

东方财富 300059

。。。


市场关于创业板上涨理由的新闻链接:


(1)证金再入创业板


事件概述:


证金公司今年首次进入创业板公司,按照股价估算,截至7月26日收盘,证金公司持有两家公司股份的市值分别为5.3亿、1.9亿。在上述消息的影响下,今日创业板大涨3.62%,创一年来最大涨幅。


一 、苏交科 (300284.SZ)


苏交科昨日(7月27日)一度涨停,最终收涨7.63%。今日,苏交科上午便封死涨停版,截至收盘涨停+10.02%。苏交科近两日暴涨因证金公司买入事件催化。公司在7月10日完成定增的公告中披露了最新的前10大股东,其中证金公司持股1.66%位列公司第5大股东。这一事件昨日上午被媒体大范围报道,催化股价大幅上涨。从公告来看,证金公司在增发前后的17个交易日内共买入苏交科2,822,813股,增持总股本的0.45%。


基本面来看,公司7月10日发布的业绩预告中,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0-30%,隐含2Q17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5-50%,符合中金此前的预期。



二 、昆仑万维 (300418.SZ)


昆仑万维半年报披露,证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12.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名列股东榜第五位。而公司一季报中,证金公司未上十大股东榜。这次新进,证金公司成为昆仑万维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基本面来看,半年报公布的营收为17.37亿元,同比增长41.73%,归母净利润3.84亿,同比增长57.52%,接近此前预告下限,扣非后净利润为3.43亿,同比增长65.2%;基本每股收益0.33元,同比增长50%。同时公司发布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盈利5.7亿至7.1亿,同比增长15.65%至44.05%。



(2)国务院支持双创的意见


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


2017-07-27 15:04来源:Wind资讯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国务院印发《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债权、股权等融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不断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优化投入方式,推动破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题。


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已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正在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活力之源。为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必须坚持“融合、协同、共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放管服”改革,构建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机制,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创新创业的覆盖广度,着力推动创新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发挥大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领军作用,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通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的科技内涵,着力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的创造潜能,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衔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效促进创新型创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的发展实效,着力推进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举措,有效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为本、高端引领。以科技创新为基础支撑,实现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良性循环。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引导创新创业多元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坚持创新创业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推动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增强产业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改革先行、精准施策。以深化改革为核心动力,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向新趋势、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针对重点领域、典型区域、关键群体的特点精准发力,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着力破除制约创新创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生产、管理、分配和创新模式的深刻变革,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为新动能的成长打开更大空间。


——人才优先、主体联动。以人才支撑为第一要素,改革人才引进、激励、发展和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造潜能,鼓励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才、农民工、退役士兵等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群体更多投身创新创业。加强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客等主体协同,促进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推动城镇与农村创新创业同步发展,形成创新创业多元主体合力汇聚、活力迸发的良性格局。


——市场主导、资源聚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创新创业集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多元化供给与多样化需求更好对接,实现优化配置。


——价值创造、共享发展。以价值创造为本质内涵,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业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创业成为生活方式和人生追求。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创新创业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重点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障碍,保护知识产权,活跃技术交易,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优化激励机制,共享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加快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产业领域向多领域扩展。搭建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


(二)推动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化,促进知识产权、基金、证券、保险等新型服务模式创新发展,依法发挥资产评估的功能作用,简化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实现协议定价和挂牌、拍卖定价。促进科技成果、专利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财政部、科技部、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转化。(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科技部牵头负责)


(五)推动科研院所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激励导向,提高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效率。坚持试点先行,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激发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探索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对于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探索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科技部牵头负责)


(七)实施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共享行动,鼓励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开放现有科研设施和资源,推动科技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实现共享和转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科技部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不断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优化投入方式,推动破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题。


(八)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赋予大型银行县支行信贷业务权限。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基层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审批效率。(银监会牵头负责)


(九)完善债权、股权等融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政银担、政银保等不同类型的风险补偿机制。(银监会、人民银行、保监会、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证监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改革财政资金、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退出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与其特点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适时推广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第三方征信机构完善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和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完善对引导基金的运行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完善创新券、创业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探索建立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举措,着力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培育新兴业态,发展分享经济,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


(十四)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管理、投入和经费使用方式。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鼓励科研人员与创业者开展合作和互动交流,建立集群思、汇众智、解难题的众创空间。面向企业和社会创新的难点,凝练和解决科学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挑战赛,通过众包共议方式,提高创新效率和水平。(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在战略性领域布局建设若干产业创新中心,整合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形成充满活力的创新网络。依托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符合发展需求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协同行动。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推动开展内部创新创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鼓励大型企业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建设“双创”服务平台与网络,开展各类“双创”活动,推广各类大型企业“双创”典型经验,促进跨界融合和成果转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分享经济发展,合理引导预期,创新监管模式,推动构建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和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新就业形态、消费者权益、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研究建立平台企业履职尽责与依法获得责任豁免的联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强化系统性设计,打破制约数字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推进市场化的生产资料分享,提升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加速数字化转型,引领和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交流与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进一步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分类,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制定“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新进展。(国家统计局牵头负责)


(二十一)加快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和中小企业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支撑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


(二十二)积极落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引导新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新产业用地监管制度。(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


(二十三)研究制定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政策,明确相关招标采购要求,建立示范应用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十四)充分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重大工程,支持关键领域和瓶颈环节技术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人才流动激励机制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改革分配机制,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健全保障体系,加快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二十五)制定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明确外国人申请和取得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简化外国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的程序。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机制,实现工作许可、签证和居留有机衔接。(国家外专局、公安部、外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允许外国留学生凭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外国人依法申请注册成为企业的,可凭创办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吸引更多高素质留学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继续推进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动内地与港澳地区开展创新创业交流合作。深入开展“万侨创新行动”,支持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探索建立华侨华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系,为华侨华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企业家出入境、停居留以及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提供便利。推动来内地创业的港澳同胞、回国(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公共服务。继续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国务院侨办、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员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录程序,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确定岗位薪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实施社团创新创业融合行动,搭建创新创业资源对接平台,推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推动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探索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新创业。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返乡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协调推动机制,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灵活的引才引智政策,采取不改变人才的户籍、人事关系等方式,以用为本,发挥实效,解决关键领域高素质人才稀缺等问题。(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推进试点示范,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


(三十二)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强化审查责任,推动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创新创业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涉企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内外资企业,在支持政策上一视同仁,推动实施一个窗口登记注册和限时办结。推动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广自主申报。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推进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建设和应用。(工商总局牵头负责)


(三十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在有条件的基层政府设立专业化的行政审批机构,实行审批职责、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三个全集中”。(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适时适当放宽教育等行业互联网准入条件,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加强新兴业态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教育部牵头负责)


(三十七)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推进银行卡受理终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银税合作工作机制,加大基层银税合作力度,逐步扩大税务、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探索通过建立电子平台或在银税双方系统中互设接口等方式,实现银税信息“线上”互动。(税务总局牵头负责)


(三十八)积极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全国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整合创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研究新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组织实施好“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开展创业投资企业、院士专家、新闻媒体地方行。高质量办好创新创业赛事,推动创新创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勇于探索,主动作为,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提供强劲支撑。


(3)昨晚央视监管对市场热点问题的讨论


7月26日晚,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李钢、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中证协会长、银河证券董事长陈共炎等同时出现在《央视财经评论》的演播室,对IPO、并购重组等问题进行探讨。具体说了些啥?时报君奉上要点:


关于IPO


李钢:直接融资等同于IPO是误解


这(本次金融工作会议)是五次金融工作会议中对资本市场论述最长的一次。为什么?一是应对金融危机一路走来,全球都在寻求新的增长点,二是中国经济正在寻求新的转型升级期,三是我们正在借力一带一路。把直接融资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实际上是体现了中央这么一个考量,从直接融资来讲,它有股权、债权,在股权里面有IPO、再融资,实际上大家很简单地把直接融资等同于IPO,这可能是一个误解。去年我们IPO是千亿量级,再融资和减持都是万亿量级。


李钢:规范减持收紧再融资为发展IPO腾挪了空间


从数据来看,IPO的数量千亿量级,再融资是万亿量级,证监会通过规范减持政策,收紧再融资,为IPO腾挪了空间,为资本市场配置资金支持实体经济腾出空间。


黄红元:IPO发展会考虑市场发展状况


直接融资中,包括IPO融资、再融资、大股东减持,其中IPO占比比较低,即便增长100%、200%也是千亿量级,近期限制再融资,对减持进行规范,这两者数量是有所减少的,六月份以来减持规则发布以来,减持的量较往年同期减少了40%-50%,IPO发展会考虑市场发展状况。


中信建投董事长王常青: IPO常态化后这个规模是适当的


IPO常态化后,每一批次基本上十家左右,发行规模融资规模大概40到50亿。金融工作会议后,上周末也是9家44亿这样一个节奏和规模。我们认为这个规模是适当的,也希望能在今后的时期保持稳定。


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李钢: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


经济强金融强,经济稳金融稳,金融与经济共生共荣,如果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金融发展就会更强,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金融业必须要做。

陈共炎:服务实体经济需要券商投行功能改革


把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完备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欧美有些做法值得借鉴。市场层次的分工明确,相互配套。二是需要券商投行功能的改革。现在很单一,基本是股融和债融。其实包括扶贫攻坚都是券商应该发挥的投行功能。只有投行功能发挥起来了,才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


关于投资者结构


黄红元:80%的交易量来自个人投资者


从资本市场、交易所市场观察,最直接来讲包括首先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IPO上市。其次,不少企业要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去产能去库存,可以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三是,通过资本市场带动VC、PE服务早期企业,服务双创。


把资本市场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表明目前资本市场发展不够,同时我们经济发展很快,资本市场没跟上。中国全球化要起到引领作用,资本市场服务、助推作用。最后,资本市场的发展也离不开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目前我们是个人投资者为主,80%的交易量来自个人投资者。长期资金进来不够,容易产生投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监管部门、行业机构都需要努力,但是也离不开兄弟部门的支持。


关于并购重组


李钢:并购重组规模超过三万亿 成长为全球第二大市场


并购重组规模超过三万亿,成长为全球第二大市场,新三板有11000家公司,为实体经济特别为小微、创新创业型企业提供了服务。


李钢:市场化导向推进并购重组发展


对于并购重组,证监会坚持市场化导向,此前90%需要审批的项目已经取消了,目前只有少量项目需要审批。


黄红元:交易所刨根问底式询问防范忽悠式重组


并购重组是交易所市场非常重要的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这几年证监会不断完善。一是现在90%的项目不需要审批。二是需要从严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去产能、去库存。最近钢铁行业,宝武合并可以减少压缩库存,提高核心竞争力。从交易所来看,支持上市公司依法合规重组,但是也防范忽悠式重组。交易所经常用刨根问底式询问让上市公司把动机、目的、目标说清楚,让投资者看清楚。


关于券商发展


陈共炎:券商自身发展需和社会责任协调一致


金融工作会议对证券行业回归本源的要求,在行业内形成共识,这对提高券商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是个很好的开始,在这过程中,券商需在自我定位外,有升华过程,自身发展需和社会责任需协调一致。


陈共炎:要打造一流投行 券商体制机制需调整


从券商角度,要打造一流投行,需要在体制机制上调整,当前券商是适应式管理,监管需要什么、自律组织需要什么,券商相适应,这远远不够,内部体制必须调整。


关于退市


李钢:多方面约束让好公司快速发展 让坏公司无所遁形


一个健康的发展一定要有优胜劣汰,A股其实有近100家退市公司,有因为欺诈发行、虚假财务报告退市的,也有中介机构为此进行先行赔付,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买了每家公司100股,通过法律手段行权,可以说,从行政、法律、市场等多方面对上市公司形成约束和压力,让好公司快速发展,让坏公司无所遁形。


黄红元:上交所累计有52家上市公司退市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上交所累计有52家上市公司退市。最近3年,我们还有一些首例。比如:首单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首单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质量有赖于多方形成良好的综合性的机制。近年来,各方努力初步形成了基本的制度体系。


关于风险防控


陈共炎:风险防控关键是要制度化


防范金融风险是一个说易行难的事情。整个行业对其危害性的认识已经到位。但是如何防范,特别是群体性风险还有些工作要做,比如说先行赔付是证监会推行的防范群体性风险的措施。像欣泰电气先行赔付基金目前已经有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2.3万人,涉案金额是两个多亿,其他的还包括风控等措施,其实风险防控关键是要制度化。


关于创业板


深交所副总经理金立扬:进行创业板改革


进行创业板改革,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关于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证监会李钢: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方面,目前上市公司可以到境外融资,也开通了沪港通、深港通,A股纳入MSCI明晟指数,机构可以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借着一带一路战略国内交易所也控股了海外交易所,稳步提升了双向开放质量,未来,通过对QFII和RQII的学习,希望借着鲶鱼效应能够让A股更大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会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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