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正式生效!
关于补年限问题:物权法已生效,该法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
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
《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
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
就是100㎡的房子只需要补费1560元。
因此不论是40年产权、50年产权还是70年产权,到期均有明确的规定!简言之如下:
第一,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
第二,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补偿,是住宅的三倍!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基本包含了房产证、土地证、林地证的绝大多数内容。
房产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其中,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简政高效。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权的证明。
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
按相关规定来看,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首先,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
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其次,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张不动产权证书最醒目的变化是有一串由28位数字组成的不动产单元号。
这串号码如同这套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
通过它可以锁定该套房产的宗地信息,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财产安全。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新证颁发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一房多卖?
再不会!
(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防坑又防骗);
农民受益(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登记完成后,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