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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由财新报道,互金整治办已于2019年1月初向各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也被业内称为“
1号文
”。
据此前“
175号文
”流出仅过去2天,
“
1号文
”
便接踵而至。
只能说,网贷备案已经进入深水区。
事实上,如果把这两则近日曝光的文件结合2018年8月下发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一起解读,或称为配套文件,则自备案延期以来,监管思路便能看得更加清晰。
去年8月下发的《通知》,是原定于去年6月底完成的备案工作延期后,第一份关于合规备案的正式文件,包括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随后分类处置。
但这份更多是一份提纲挈领性的文件,很多细则并未展开说明。
而当时与《通知》一起下发的还有一个配套文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也就是大家常说的“108条问题清单”,当时正是这个配套文件产生作用。
截至目前,网贷之家统计在运营平台1018个、网贷天眼统计在运营平台1567个,而据不完全统计,实际提交自查报告的平台在500家左右。
“108条问题清单”筛掉了一大半,不过显然还不够。
此前互金见闻与某接受行政核查平台聊过,监管层对一家平台需要派出包括协会、律所、财务等5名左右人员,花费近一天时间。
500多家平台,风险显然无法一一排查,后期也无法完全监控。
所以从12月开始,就有媒体报道了有小平台虽然递交合规报告但还是被地方劝退。
而事实上,前两天曝光的“
175号文
”,全称《关于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从文件名便能直观了解,这份文件便是配套去年《通知》里所提到的“分类处置”。
在
“
175号文
”
里,详细对已出险机构(已立案、未立案)、未出险机构(僵尸类、规模较小、规模较大)进行了分门别类详细指导。
除了部分严格合规平台以外,该清退就清退、该转型就转型。
而对于最终有望备案的平台,去年8月《通知》里提到的是“各方确认的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类标准的网贷机构将接入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但也并未具体说明,而是等候另行通知。
显然,昨天曝光的“
1号文
”就是那份等候的“另行通知”。
完成行政核查的P2P平台,需逐步完成实时数据接入;其中,统计监测数据应报报送至由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与网贷整治办联合开发的“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网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该系统将启动全国P2P平台实时数据接入工作,实现对各家网贷机构交易数据的全量、实时接入。
信息披露数据应披露在互金协会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对新发布产品进行产品登记披露。
至此,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检验后,条件成熟的机构可按要求申请备案。
至于备案要求,到时候则会有新的“通知”。
能清晰感觉到,网贷备案权由地方收归全国统一后,虽然行政核查完成的时间节点依然有所延后,但大致有个期限和整体框架,并
按照规划层层推进
。
显然此前备案的拖沓、雷潮爆发后各地群体性事件确实给监管带来“刺痛”。
因此,平台、出借人等在内的行业人士,就更需要顺势而为,什么事情平台能做、什么平台出借人还可以继续投,大致也能看明白。
最后,有人担忧清退小平台,会导致恶意逃废债上升。
不过,既然监管是下定决心要大范围清退平台,按照此次监管思路来看,后期大概率也会有配套文件出台。
就比如,去年全国整治办称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毕竟不能良性清退,出借人拿不到钱,依然会造成群体性事件。
不破不立,希望行业早日向好!
往期回顾:
“175号文”横空出世!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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