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新增不同包装数量药品挂网采购结果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20〕17号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51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2019〕13号)要求,按照相关规定,2020年第一批新增不同包装数量药品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简称“阳光平台”)向医疗机构推送药品信息及红黄绿线价格提示。药品信息于2020年3月5日生效议价,具体药品目录见附件。
二、药品询价议价
具体议价规则详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2019〕13号)。
三、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更新
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如有更新,企业应在新的采购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在询价议价系统内更新采购价格,更新的外省市采购价格待市药事所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具体操作办法请参考询价议价系统操作指南。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
联系传真:021-31773270
附件:2020年第一批新增不同包装数量药品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0年3月3日
来源: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