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一号文件公布。与此前预期的一致,乡村振兴战略是此次文件的主题。
1.乡村振兴,上升至国家战略,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
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后,已经写入党章,预计大概率也将在2018年的宪法修订中写入宪法。这意味着乡村振兴战略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这点,从2017年底七名常委首次全部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由习近平总书记做重要讲话就可以看出中央对于该战略的重视程度。乡村振兴战略,
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也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在“三农”问题上的施政纲领,意义非凡。
本次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1、工作部署全面
与以往一号文件以农村、农业产业为侧重点不同,本次文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分“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10个部分都作出了全面部署。
2、首次明确提出乡村振兴三步走的时间表
文件指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在这一总体时间规划下,文件提出,
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可以预计,未来3-5年,随着“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在细化政策的落地下推出,产业将迎来新机遇。
3、强调责任主体,可行性高
宏观层面,提出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在微观层面也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例如,“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新增“强化监督考核和地方政府责任”。在将质量兴农提升到战略层面中,首提“建立健全质量兴农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在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中,明确提出“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而在扶贫攻坚任务中,更是提出要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
2.把握新时代“三农”工作新机遇
我们在此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解读中曾指出,乡村的衰落,本质在于缺乏足够支撑农村、农民发展需求的产业基础。因此,乡村振兴之路,一方面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产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则是引入非农产业,增强农村产业基础。而这两点的实现,需要农业、农村、农民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全面着手塑造方能切实落实。从投资角度出发,值得重视的有以下几点:
1、产业发展方面:
1)、将质量兴农提升至战略层面,明确农业发展方向“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这也与国内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思路及方向相一致。也是品牌农业、订单农业发展的前提。
2)、首次提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改原先的“重点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为“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强调“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的新提法,是为产业内通行的养殖服务、农资服务正名,也为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3)再次强调粮食安全重要性,“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并首次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和农业贸易规则制定,促进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农业国际贸易秩序”。
2、农村建设方面:
1)、发展绿色农业
。不仅山水林田湖草系统要统筹治理,综合治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而且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并提出将农业生态与旅游、教育、养老等产业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2)、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但考虑到文件提出的“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我们预计,大规模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将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果后方有可能全面展开。
3.农村土地改革是最重要的政策破局点
3.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最重要的制度性改革
文件指出“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并提出包括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四大方向。我们认为,四项制度改革中,核心在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是政策的重中之重。
首先,当前农村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什么?又有什么要素没有被市场化配置?答案是唯一的:土地!80年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本化带动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80年代末至今,城市国有土地的资本化,是国内全面工业化、城镇化的最大助力。
其次,乡村振兴钱从哪来?除了政府财政投入之外,
城乡级差地租的分配
是最大的资金来源!也是城市反哺农村的根本途径。在乡村振兴战略投融资渠道中,文件明确指出“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
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
节余指标
跨省域调剂
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众所周知,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农村土地红利释放的制度性保证。而且,更关键的是,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的建立,不仅意味着前期农村三项改革试点范围的扩大,也意味着很可能以“重庆地票”模式为模板的国内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将有望出现。
实际上,从2015年起,国家已在33个区县试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因此,我们坚定认为,农村土地资本化,是深化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然之路。
3.2.农村土地改革改什么?
那么,农村土地改革主要改什么?农村土地分为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土地。改革改的主要时候农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中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这三块地。
农用地改革,其前提是保证粮食生产安全以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主要政策思路是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改革。在此基础上,通过赋予承包权、经营权以物权性质,使其具备融资担保权等金融属性及权利,推动农用地流转。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从各地的试点方向来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思路是实现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具体举措就是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原有规定是不许转让、不能用于非农用途),并改变原有城市建设用地只能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不需要再经过政府征收将土地有集体用地改成变为国有土地这一环节。使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具有资本化的能力。
宅基地改革方面,其改革目标是保证农民的财产收益权。在实践中,试点区县的实举措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明确宅基地权属关系。二是根据城市用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原则,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并将新增耕地指标换成县城近郊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利用城乡土地的制度性价差,推动农民进城,部分实现农村土地资本化。此次文件中提出的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就是明确的政策信号。
4.投资建议:
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将开启国内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征程。我们认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措施有四:
1、土地改革。包括耕地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以此激活农村土地的资本属性,推进农业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也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