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
全省检察机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展“案件质效提升攻坚年”行动, 97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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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
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832件、撤案2601件,纠正漏捕319人、漏诉882人。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依法提出抗诉145件。开展拘役罪犯刑罚执行专项监督,依法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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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
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06万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380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8件,再审改变率95.79%,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85件,对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31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25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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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52万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39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81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864件。加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力度,对6377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昭示“不刑”不等于“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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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
自觉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73件,提出检察建议2747件。督促和协同行政机关将97.54%的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在审前;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8件,以“诉”的确认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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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939人,提起公诉837人,其中省管干部45人。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等相关职务犯罪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