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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原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公布,确定了提供居家养老“六助”服务的补贴标准。每位老人每月可享受价值100元的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分为基本养老保障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基本养老保障服务包括助急、助医服务,为定向服务;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包括助餐、助洁、助浴、助购(行)服务,为自选服务,超出政府补贴范围部分,由老年人自行支付。
太原市六城区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老年人或在太原市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年满60周岁且长期独居的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
年满60周岁的城市低保老人或因意外导致生活特别困难且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老人;
年满60周岁的城市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老人或年满60周岁且独生子女为丧失劳动能力一、二级残疾人的老人;
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
年满80周岁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城市重点优抚高龄老人;
荣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因公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老人。
来源:山西新闻网